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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一期)(EPC+F+O)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一期)已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3]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资金33.0%其他67.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延年,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晨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
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道31.506km;改建渠道0.2km,配套建筑物共169座;新建项目区水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新建巴颜郭楞河、喀布其格河两处取水枢纽的水泵、闸门及水量计量的电控设施、输水管道的阀门开关及水量计量的电控设施、蓄水池的水位监测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082001001
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一期)(EPC+F+O)
136
10890.97
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水土保持(全阶段)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全阶段)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项目实施期间因必要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和材料等。
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档案、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融资:1、负责为项目提供整体投融资方案并落实执行;2、负责项目资金筹措、管理和支付;3、负责为项目投融资中涉及的担保要求提供合格的担保主体和足够的担保能力;4、承诺为本项目资金缺口履行兜底责任,即:当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时,投标人承诺先于自治区补助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当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时,投标人承诺履行补足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前述第4点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
运营维护:①负责落实运营期内管护责任,自主或联营合作进行经营;②后期根据需要,择机投资建设附属配套设施。③运营单位负责土地整体规划,并以流转、代管、联营或受托等方式参与土地运营相关事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注: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仅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下列资格之一: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疆外为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疆外为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晨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尼勒克县解放路15号 地 址 伊宁市斯大林街31号南院办公室314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6561181@qq.com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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