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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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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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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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附件四: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YB-2023-0934
3、招标信息:
公告日期:2023年6月16日
开标日期:2023年7月10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4、评标结果信息:本项目于2023年7月10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亿佳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0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5000.00 元
以上中标候选人
项目期限:投标人入场后6个月完成服务器部署调试,并完成所有信创终端(含总、分行)入域、软件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33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电子邮箱:ztz310@126.com
6、公示的媒体及公示时间: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 2023年7月14日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终端域管及应用商店软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YB-2023-0934
3、招标信息:
公告日期:2023年6月16日
开标日期:2023年7月10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4、评标结果信息:本项目于2023年7月10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亿佳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0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5000.00 元
以上中标候选人
项目期限:投标人入场后6个月完成服务器部署调试,并完成所有信创终端(含总、分行)入域、软件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33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电子邮箱:ztz310@126.com
6、公示的媒体及公示时间: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 2023年7月14日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