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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开发区农村道路“星光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盐经济开发区农村道路“星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jkfq2024-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农村道路“星光工程”项目已由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以西街[20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对西元线和九场线两条道路共16个路口及转弯道路进行亮化设施安装及标志标牌、标线的更新置换。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27.6671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5月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14时0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4未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注册的投标单位请按相关要求进行注册。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异议模块”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5月7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2024年5月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线下递交的方式,递交地点为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智汇湾·领悦商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开发区大楼西侧花园路188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4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提供2024年5月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不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不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1.4.4项的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EPC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安全负责人
1
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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