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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4-22
2、项目名称:2024年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02,022.77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宝财竞谈-2024-22-1 2024年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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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4年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位于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包括:厂房砌筑、钢结构及刷漆、门窗安装、地坪等。其他详见图纸设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建设地点: 宝丰县观音堂示范区崔家村
5.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标准:合格
5.6、工期: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且须提供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s://www.bfggzy.com:8314/;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4)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5-65155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与为民路交汇处西50米路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创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西北角卫东区商务中心楼6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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