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广州净水公司2023年二级、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净水公司2023年二级、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净水公司2023年二级、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净水公司2023年二级、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 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广州净水公司2023年二级、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3.1标段一:龙归分公司一期生化池可变段改造项目,325.285992万元;
2.3.2标段二: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装置改造项目,322.928439万元。
2.4计划工期:其中,
2.4.1标段一:90日历天;
2.4.2标段二:45日历天。
2.5招标内容:
2.5.1标段一:龙归分公司一期生化池可变段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本项目计划将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m3/d现有A2O工艺的进行单线好氧段技术改造,将生化池好氧段(池面已加盖)改造为“好氧+可变(好氧/缺氧)+好氧”,该可变段定位应为好氧池第二、三、四条廊道改造并配各进水管,将现有的部分手动阀门改造为手电两用阀门,同时增设搅拌器、进水管、流量计在线硝氮分析仪、溶解氧仪以及ORP检测仪等等。以提升工艺对旱季及雨季进厂水质和水量变化的适应性,提升工艺整体对TN的处理潜能,降低出水TN指标,减少外加碳源的投加量。
2.5.2标段二: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装置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本项目主要对4台紫外消毒装置进行改造(拆除及新设备安装)。主要对原有4套紫外消毒装置腔体、灯管、石英套管、电动清洗系统、控制柜等相应配套部件进行拆除及更换等。新增紫外消毒装置腔体的直径将会比原有的有所增大,每台紫外消毒装置腔体内紫外灯管的数量会比原有的增加到50根/台(原有的是40根/台,暂定方案灯管数量为50根/台,具体以实际为准)。在原旧装置的位置上新增4套消毒腔体,需与现有安装空间相吻合,且留有足够的维修维护空间。相应配套4台控制柜需满足下图的空间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项目名称如下:
2.6.1标段一:龙归分公司一期生化池可变段改造项目
2.6.2标段二: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装置改造项目
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的投标或只参与其中任一标段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
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不再参与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另一标段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7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招标范围和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实行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每个标段均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由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③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6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8)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该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4日10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3年08月04日10时30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gmetb2@126.com
 
 


 
 
日期:2023年07月15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