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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冶建筑集 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概况:为规范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劳务类 供应商采购管理程序,提升采购效率、促进整个采购体系的优化升级,现对新 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进行询比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 (002)2标段; (003)3标段; (004)4标段; (005)5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
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 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002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
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 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003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
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 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0044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
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 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0055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
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 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6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20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 2/#/web/home,)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电子开启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银星街21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 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
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 1.2采购人: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规范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劳务类供应商采购管理
程序,提升采购效率、促进整个采购体系的优化升级,现对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劳务类供应商入围进行询比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
服务有效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入围供应商数量和入围供应
商的服务水平等因素,通过询价方式选取其具体采购项目的合作方,并根据后续具
体采购项目需求与其签订后续采购合同。
本项目包含以下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询比采购,并可同时入围多 个标段。(详见附件1)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
(2)财务要求:1标段、2标段、3标段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流动资金承诺 函,承诺金额300万。
(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 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 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
比采购,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6日10:00至2024年3月20 日19: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 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下 载电子询比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分标段购买,售后不退。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0: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
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
示时间为准。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4年3月27日10:30。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启。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其他
本次询比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 /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 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文 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 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 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xjjttz 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 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 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
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99914740;CA技术支持:15276533512(罗工)、130096723 95(成工)。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银星街21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 邮编:830000 邮编:10002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王斌陈正国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991-5832152转8012
3
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4
附件1
标段名称入围 家数采购内容资格要求业绩要求
1标段3PC预制构件生产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预制楼梯、预 制叠合板、预制叠合梁、预制围墙、预制道路板(轻 载)、预制道路板(重载)、预制内/外墙板、预制围挡 基础、钢加混凝土外墙板、预制井、井盖、预制隔离 墩、路沿石、电缆槽等小型构件、钢筋桁架楼承板等 PC预制构件所需要的劳务服务。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 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提供政府 相关文件)。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PC预 制构件劳务合同量1000m3(含1000m3)的劳务业绩。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2个劳务业绩。 注:1和2须同时满足
2标段8钢结构厂生产劳务:包括但不限于焊接H钢、热轧H 钢、钢管柱(方圆管)制作、箱型结构制作、十字柱 制作、次钢构件制作、楼梯制作、爬梯、护栏制作、模块化房屋、桥梁、收缩缝,网架等所需要的劳务服 务。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 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提供政府 相关文件)。1.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5个劳务业绩。2.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劳务合同额不小于500 万元。注:1和2须同时满 足
3标段10钢结构安装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件、预 埋件、墙面板、屋面板的装、卸、搬运、安 装,施工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以上工 作内容主材由采购人提供,辅材及装卸结构 件的机械(如:锚固钉、电焊条、吊车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劳务服务。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 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提供政府 相关文件)。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完成过2个建筑规模不小 于3000平方米且单个合同 额不小于50万的钢结构施 工劳务业绩。
4标段8钢结构委托加工:包括但不限于焊接H钢、热轧H钢、钢管柱(方圆管)制作、箱型结构制作、十字柱制 作、次钢构件制作、楼梯制作、爬梯/护栏制作等所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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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标段名称入围 家数采购内容资格要求业绩要求
需要的劳务服务,以上工作内容主材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辅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 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提供政府 相关文件)。
5标段5维护结构委托加工:包括但不限于C型钢、楼承板、PC桁架、彩板、复合板制作,以上工作内容主材由采 购人提供,相关辅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若企 业注册地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备案须提供政府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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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 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函中实质性 内容未进行修改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5)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 .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8)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 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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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50分 (2)技术部分:50分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审小组的打分 平均值确定,评审小组总数为7人(含)以 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3.3(1)商务评分标准资质、财务、业绩、信誉满足资格要求的得50分。
3.3(2)技术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15分)根据项目需求编写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拟投 入的管理组织机构、劳务人员配置等)的,得基本分9分;编写内容比较详细具体且具 有实施性的,得9.1~12分;编写内容详细具 体且具有实施性的,得12.1~15分。
项目保证措施(15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项目保证措施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较完善有针对 性且较为科学合理的,得6.1~8分;编写内容 完善有针对且科学合理的,得8.1~10分。
项目重点、难点 分析及合理化建 议 (10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重点、难点分析 及合理化建议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 条理比较结合项目实际现状的,得6.1~8分;编写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现状,条例清晰的,得8.1~10分。
应急预案(10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应急预案(包含人 员、机械设备、质量、工期、安全等突发情 况临时处置)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 较完善有针对性且较为科学合理的,得6.1~ 8分;编写内容完善有针对且科学合理的,得8.1~10分。

8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6供应商并列时确 定供应商优先顺 序的规则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 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也相等,以递交 响应文件较早的优先。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串通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 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资发<2022>15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

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
选成交供应商。
(注:上述两种评审方法,采购人应选择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项目的评 审方法,并在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载明。)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 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 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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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 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 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
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
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 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 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
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
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 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 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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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 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 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 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
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 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
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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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3.7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 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 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 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
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
步评审。
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
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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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 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 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 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 转换采购方式
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 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价格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 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 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 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 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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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 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 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 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做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
(4)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 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 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 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 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
(2)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 应商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 商或提出谈判终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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