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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3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冷库”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冷库不锈钢板金属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2)库板:密度标准40±2KG/m³;抗压强度标准≥160kPa;导热系数标准≤0.024W/(m·K);粘合强度标准>0.100MPa;抗弯承载能力≤8.80mm;(3)隔热材料具有阻燃性,燃烧增长率指数FIGRA0.2MJ≤120W/s,时间为600s时的总放热量THR600s≤7.5MJ,火焰横向蔓延长度LFS<试样边缘,60s内焰尖高度FS≤150mm,过滤纸未被引燃,烟气生成速率SMOGRA≤30m²/s²,时间为600s时的烟气产生量TSP600s≤50m²,600s内无燃烧滴落物/微粒,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B1(B-s1,d0)级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多功能切菜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设备与食品接触部件(不锈钢内壁,刀片,聚氨酯抗菌传输带)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2)产品已通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及特殊要求》检测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门磁条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保温层产品所用泡沫塑料符合燃烧性能等级:B1;(3)所使用加热管为SUS321材质,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镍含量≥9%;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不锈钢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产品所使用蒸发器铜管力学性能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在35-85区间,抗拉强度Rm≥205MPa,断后伸长率A≥43;(3)产品使用不锈钢板经检测,盐雾腐蚀试验结果评级达到10级;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5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认证等情况进行评价:(1)产品具备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2)由保险公司承保。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认证证书及保险承保单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6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垃圾处理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设备按照力学性能测试,测试内容:抗弯强度(N/cm2) ≧2200;硬度(HRA)≧82;弹性模量≧340;密度(g/cm3) 13.4~13.7;冲击韧性(J/cm2)≧8.0;检测结论为合格; (2)所投设备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 (3)所投设备钢板,检测以下元素:C.Si.Mn.P.S.Cr.Ni.N;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7.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7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定制餐具传送带”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输送带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2)所投输送带,对配件进行感官质量、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铅计)、脱色试验进行综合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8.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8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传送式洗碗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洗碗机温控探头,在快速温变试验箱内测试,试验温度≥70℃,试验时间25h,判定高温试验,试验后样品外观无变化;(2)所投洗碗机洗出后的碗: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检测项目:①游离余氯检测结果未检出(<0.0005),限量≤0.03mg/100cm²;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在单位mg/100cm²,结果未检出(≤0.0050)③大肠菌群;④沙门氏菌。对以上4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未检出;(3)所投洗碗机机身,水箱,转接头,喷臂,漂洗臂,水泵前盖,水泵叶轮,履带链接片,进出端钩子,加热管,穿杠等食品等级材料,检验报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关于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资料,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9.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9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灭蝇灯”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灭蝇灯防霉等级《黑曲霉 ATCC6275绿色木霉 ATCC9645,绳青霉 ATCC368393在放大 50 倍下,没有发现明显长霉,达到 1级及以下;低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2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高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 6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否则不得分。
10.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0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热风消毒柜”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消毒柜加热管数字代号SUS304化学成分要求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2)热风循环商用消毒柜产品大肠杆菌消毒效果试验:在满载状态下,符合《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消毒柜的要求(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min);食具消毒柜脊髓灰质炎病毒I型疫苗株的灭活试验(杀灭对数值>4.00);(3)所使用不锈钢板材检测结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排烟风机及新风风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风机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水等级达到IPX6,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油烟净化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使用安全:极板内绝缘陶瓷通过体积密度、抗折强度、热稳定性检测,体积密度≥3.6g/cm³,抗折强度≥280Mpa,直流击穿强度需≥18KV/mm;(2)臭氧生成率:净化设备臭氧浓度增加量不大于0.007mg/m³;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3.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管理一体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所投产品符合《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设备的无限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试验结果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4.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紫外线烟罩内置风帘,前补鲜风”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在试验箱温度(35±2)℃,喷雾压力:98Kpa,饱和塔水温:48℃,盐水浓度:(5±1)%,PH值6.7,喷雾时间96h,测试结果为表面未出现腐蚀现象。(2)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根据《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规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5.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5调整为: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安装期间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安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8调整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提供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分;安全文明措施未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7.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采购项目清单”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了大量调整,调整后的“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或本更正公告的附件。
18.本次更正涉及部分设备名称调整,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做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19.更正公告发布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的招标文件已同步调整,投标人应按更正内容响应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V3.docx
更改后的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和服务要求(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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