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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外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067-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外包(二次)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外包(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提供外包服务。
2.2服务内容:为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产品包装、水汽清淤业务提供外包服务。
2.3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5估算额:569.49万元(含13%增值税,税金65.52万元;不含税503.97万元)。
2.6、预估工作量:
2.6.1产品包装:包装量约20.2万吨/年,检查薄膜约1.37万卷,缝合约405万条,外标识粘贴、投放说明书共计约5万张,清理工作区域卫生约1.68万平方米;
2.6.2水汽清淤:清理各类筛子约17000次/年,脱水机挤胶约13000次/年,清理母液罐及淡乳清罐约72次/年,凝聚槽、脱水机、皮带托板、干燥箱及风室链板清理约60次/年,脱气塔约30个/年,闪蒸槽约35个/年,清理循环水滤网约180次1440片/年,点源装置卸车约540箱,卸泥约540箱/年,装车约540箱/年,点源药剂设备每日检查约24次/年,清理工作区域卫生约3000平方米。
2.6.3现场需派驻不少于3名管理技术人员,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7、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针对业务外包服务费进行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每年569.49万元(费用中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体检、节日福利、用餐、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劳动保护等),根据合同约定,每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支付进度款,年度结算总价不超合同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在吉林市设有常驻办公机构,须提供办公地点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提供生产加工或产品包装外包服务的业绩,每年不少于1项,每年业绩的签约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服务内容及用工人数,服务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7.3、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7.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并协助招标单位做好维稳工作。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
3.7.5、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7.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7.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7.8、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务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7-1218:00:00至截止时间2023-7-1723:59:59(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7-24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3-7-248:2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zy123@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8.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失败转其他方式采购,由成交人承担。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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