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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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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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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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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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宝安区财政局拟采购饮用水供应项目,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
(二)项目预算:年度预算不超过12万元。按照供应商产品报价与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三)项目需求:
1.产品需求:向有资质的饮用水供应商采购农夫山泉、怡宝、景田、屈臣氏、霍山等品牌的桶装水、箱装水等(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产品)。供应商须对下表全部品牌及对应规格产品单价进行报价。合同履约期限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履约验收后考核为良好或者优秀,可以申请续签下一年合同。
2.配送服务需求:送货点分布在宝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1-5楼每层(无电梯)和宝安区财政局食堂,以实际要求送货点为准。配送频次约为1-2次/周,以实际要求为准。在收到服务需求后,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饮用水配送,须保证我局每天必备的饮用水。
(四)评审方法及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中标资格无效。中标后,未能如期履约实施的,本项目重新采购招标。
(六)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采购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需求公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
1.投标报价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服务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按我局配送服务需求提供饮用水配送服务)
5.饮用水品牌相关经销授权文件
6.饮用水供应项目经验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需求公示挂网公示三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18时00分,如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将采购需求公示延长三天。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联 系 人:叶女士
(二)联系电话:27788485
(三)寄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评分标准.docx
2.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
(二)项目预算:年度预算不超过12万元。按照供应商产品报价与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三)项目需求:
1.产品需求:向有资质的饮用水供应商采购农夫山泉、怡宝、景田、屈臣氏、霍山等品牌的桶装水、箱装水等(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产品)。供应商须对下表全部品牌及对应规格产品单价进行报价。合同履约期限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履约验收后考核为良好或者优秀,可以申请续签下一年合同。
序号 | 品牌 | 类型 | 规格 |
1 | 景田 | 桶装水 | 16.8升/桶 |
2 | 箱装水(桶) | 4.6升/桶,4桶/箱 | |
3 | 箱装水(瓶) | 360毫升/瓶,24瓶/箱 | |
4 | 怡宝 | 桶装水 | 18.9升/桶 |
5 | 箱装水(桶) | 4.5升/桶,4桶/箱 | |
6 | 箱装水(瓶) | 380毫升/瓶,24瓶/箱 | |
7 | 农夫山泉 | 桶装水 | 18.9升/桶 |
8 | 箱装水(桶) | 5升/桶,4桶/箱 | |
9 | 箱装水(瓶) | 380毫升/瓶,24瓶/箱 | |
10 | 屈臣氏 | 桶装水 | 18.9升/桶 |
11 | 箱装水(桶) | 4.5升/桶,4桶/箱 | |
12 | 箱装水(瓶) | 400毫升/瓶,15瓶/箱 | |
13 | 霍山 | 箱装水 | 330毫升/瓶,24瓶/箱 |
14 | 娃哈哈 | 桶装水 | 16.8升/桶 |
2.配送服务需求:送货点分布在宝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1-5楼每层(无电梯)和宝安区财政局食堂,以实际要求送货点为准。配送频次约为1-2次/周,以实际要求为准。在收到服务需求后,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饮用水配送,须保证我局每天必备的饮用水。
(四)评审方法及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中标资格无效。中标后,未能如期履约实施的,本项目重新采购招标。
(六)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采购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需求公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
1.投标报价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服务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按我局配送服务需求提供饮用水配送服务)
5.饮用水品牌相关经销授权文件
6.饮用水供应项目经验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需求公示挂网公示三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18时00分,如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将采购需求公示延长三天。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联 系 人:叶女士
(二)联系电话:27788485
(三)寄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财政局饮用水供应项目评分标准.docx
2.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