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价项目 > 锦苑小学消防排危整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锦苑小学消防排危整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达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锦苑小学校(采购人)委托对锦苑小学消防排危整改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348,939.74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348,939.74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等拆除、安装、更换、调试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未明确的做法按有关工程规范要求施工和设计文件为准。
¥348,939.74 1(项)
¥348,939.74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24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24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时间:2024年5月24日10:00-14:00。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天(按自然日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本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的报价中各单位工程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名称、相同项目特征、相同部位的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结算时以就低原则处理。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量清单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二次转运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预留预埋,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供应商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供应商不得低于市场实际成本进行报价,也不得进行不平衡报价。
6、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7、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8、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9、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玖佰叁拾玖元柒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313.34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壹拾叁元叁角肆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处理。
10、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10.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313.34 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壹拾叁元叁角肆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1、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参照2024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建设工程主城区人工信息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造价总站发布的2024年第4期《重庆工程造价》主城区不含税信息价以及结合现行市场价计算。
12、企业管理费、利润: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13、措施项目费
1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13.1.1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报价。
13.1.2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1.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报价。
1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13.2.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不以“项”为单位,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不论合同内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原因影响的工程量增减都不再调整。
13.2.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结算时不论合同内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原因影响的工程量增减都不再调整。
13.2.3采购人未给出而供应商认为需发生的技术措施项目由供应商综合测算纳入各分部分项清单的报价之中,结算时不额外增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亦不额外支付费用。
14、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5、税金:结合《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渝建[2018]195号)和《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按规定费率计算,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付款方式 :
(一)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无进度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后,建设单位于半年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经财政局结算审计完成,建设单位于半年内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完成缺陷修复后,建设单位一次性退还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 其他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向平台运营方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平台运营方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六)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供应商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供应商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重庆达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大雅金开国际企宸3栋22-1)
4、供应商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24日10:00-14:00。
5、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和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线下竞采地点,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按此要求密封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达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郎山东
联系电话:
6574891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锦苑小学校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68183672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