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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607-04-01-575527
投资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365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 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 2 车道+南侧2m 非机动车道+2m 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 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 2 车道+南侧2m 非机动车道+2m 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8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10 月至 2024年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10月至 2023 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9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30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7.工程编号:GC2024(SS)WZ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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