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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17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4600 万元,建设规模:包括: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3项工程。具体如下:(一)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工程 通过泵站及管道,分别向南新塘河和机场路综合管廊输送,再生水回用量整体按照33万吨/天考虑。其中至南新塘河的生态补水再生水管规模为17万吨/天,新建管径DN1400管道,长约 10.3km;至机场路综合管廊入廊再生水管规模为16万吨/天,新建管径DN1400管道,长约 2.3km。对厂中现状再生水泵房进行改造,现状8万吨/天规模扩到33万吨/ 天。(二)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通过泵站及管道,将再生水输送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甬江以 南段),再生水入廊规模为10万吨/天。 新建DN1000再生水管道,长度约 1.4km,管道自福明净化水厂接出,沿曙光北路中央绿化带布置,接入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对现状再生水泵站进行临时简易改造,规模为10万吨/天。接入世纪大道综合管廊系统再生水管将来可作为出廊管功能使用,补充周边河道生态用水。(三)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通过泵站及管道,将再生水输送至环城南路综合管廊,再生水入廊规模为32万吨/天。 新建 DN2000 再生水管道,长度2.04km,自厂区沿着厂区北侧绿地至宁南北路,预留环城南路综合管廊远期接入口,再生水入廊后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输送。考虑环城南路综合管廊还未建成,为实现南塘河近期补水,从新建DN2000再生水入廊管道接出一根DN1000压力管,沿环城南路南侧过奉化江至南塘河,长约1.4km。再沿南塘河内铺设DN1400再生水配水管至尹江路,长约2km,实现南塘河水环境提升。新建一座临时再生水泵站,规模为26万吨/天。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栎社净化水厂、福明净化水厂、长丰净化水厂。2.2招标范围:包括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BIM(建立完成 BIM 三维数字模型,进行管线碰撞、协助成本管控等分析)、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2.3服务期限: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三个子工程的服务总周期均为6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深化)均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均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均为30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2.5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约27500万元,具体以最终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2.6勘察设计费控制价:1132.9525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732.9525万元,勘察费暂定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③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3.3拟派主设计师应持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2023年9月、2023年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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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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