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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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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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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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0]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174 | 项目名称 | 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174005001 | 标段名称 | 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监理招标 | ||||||||||||||||||||||||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同意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项目变更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公共建筑集中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建设东路南侧、高宝路西侧;2.2 工程规模:金湖中等专业学校异地扩建,建筑总面积约1296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训楼、综合楼、报告厅、男生和女生学生公寓、食堂、风雨操场、校企合作楼、实践中心、创业孵化、运动场、供配电、人防工程等工程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以及信息及智能化、智慧校园等专业工程、附属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校园文化等配套附属设施。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市政道路(含管网)、供配电、绿化、路灯、智能化、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及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2.4监理服务周期:1200日历天(本项目拟分期实施,具体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2.5合同估算价:320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2.7付款:(1)本项目无预付款。(2)同期工程正负零全部完成拨付一次监理费,监理费=已完工程造价比例*同期监理费*70%;(3)同期工程按季度拨付,监理费=已完工程造价比例*同期监理费*70%;(4)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同期监理费的70%;(5)行政审计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部分待缺陷责任期满付清(无息)。注:1.因项目存在缓建停建等风险,委托人有权按照工程完成产值计算监理费。2.已完工程造价比例=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同期已完工程价款/同期建安合同价3.如项目分期建设,同期监理费按照同期建安合同价与项目建安总造价的比列分配,即同期监理费=同期建安合同价/项目建安总造价*监理签约合同价。如先行实施1栋实训楼和3栋校企合作楼(建筑面积约为28778.8?)的同期监理费不超过监理签约合同价的1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需提供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任意1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为非退休人员。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注:“在监工程”包括投标项目总监在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或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担任总监或者项目管理、全过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的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说明:①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示范格式;③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④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⑤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⑥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⑦本项目拟分期实施,如项目分期建设,人员配备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中“附表1注4”相关要求执行。4.特殊说明事项: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4、近2年来投标人因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审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阶段:1、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中标候选人数量。(1)中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不排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 3 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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