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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实验楼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实验楼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6009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实验楼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5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实验楼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5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实验楼外墙节能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30天,必须保证8月5日学校开学。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工程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供应商及联合体(如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声明供应商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答疑会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6:00。
答疑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7。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磋商采购会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上予以公布,供应商不参加答疑会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疑问,视为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核条件、评审方法及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新市区南纬一路5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WZCG-ZCY202406009磋商文件.pdf
3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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