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接待调研车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满足寿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调研车辆用车需求,现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辆接待调用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为90万元。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接待调研车、2辆、45万元/辆,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寿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调研车辆用车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 项目实施的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维修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达到相关工程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18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寿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二号楼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寿光市圣城东街蔬菜大厦B座11楼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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