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4年4月11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锡山区)

2024年4月11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锡山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4月11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锡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加工纸制品1050万套、塑料制品15.8万套
羊尖
无锡风和日丽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泽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总投资500万,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年生产纸制品1050万套/年,塑料制品15.8万套/年。
原辅料:食品级白卡纸300吨/年,PET片材2吨/年,PET卷材1吨/年,5033P胶粘剂0.06吨/年,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 HC-1018 0.02吨/年,烫金纸80卷/年,泡沫800立方米吨/年,酒精0.007893吨/年,汽油0.00144吨/年等。
生产工艺
(1)塑料底托生产工艺:PET卷材→软化吸塑→模切→质检→包装→成品入库
(2)纸包装盒生产工艺:食品级白卡纸→模切→糊盒→烫金→质检→包装→成品入库
(3)纸和塑料包装盒生产工艺:食品级白卡纸→模切→糊盒→烫金→质检→包装→成品入库
(4)食品级白卡纸生产工艺:食品级白卡纸→模切→吸盘→质检→包装→成品入库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接管量510t/a;
2、本项目吸塑、糊盒、质检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5t/a。
3、本项目危废产生量:废胶0.001t/a、废抹布0.002t/a、废包装桶(酒精)0.001t/a、废包装袋0.001t/a.
0510-88703592
kaifa2858@126.com
2
汪家墩浜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羊尖
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
①河道工程:羊尖镇芙蓉二路南侧,起点在新羊大道现有桥梁东侧,终点在严羊河(羊尖镇养老院西北侧约20m)。河道长为1200m,其中新开河道长度约1043.75m。河口宽度20米,沿岸新建护岸2306.4m,清淤河道起点在新羊大道现有桥梁东侧,沿现有河道向东约156.25m为终点,新开河道起点接清淤河道终点。
②桥梁工程:新建跨河桥梁3座,分别位于现状园丰路北侧、规划通羊路北侧、规划羊勤路北侧,桥梁宽度分别为17m、21m、17m。
河道工程施工工艺:定位顶线、场地平整、建造围堰、基坑排水、河道清淤、土方开挖、砼及钢筋砼施工、护岸绿化、河道整坡、拆除围堰;
桥梁施工工艺:下部结构施工、上部结构施工、管线施工、交通标志标线施工
施工期:
1、大气:定时洒水、进行道路清扫;在选择建材堆放、转运的场地时,应避开人群流动较为集中的场地;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不要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运输时避免敞开式运输;控制车速及行驶路线;
2、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安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淤泥堆场上清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做好施工围挡,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采取采取装隔声窗、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降噪措施,文明施工;
4、固废: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工程弃土、淤泥由运输车辆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
5、生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对本项目的非永久性占地恢复原貌,临时用地及时进行绿化覆土;坚持预防为主,“边施工、边防护”;施工现场废水分类收集并设置防漏隔渗措施,临时堆土场设置围挡,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尽量避免对非施工段生物影响。
运营期:
1、大气: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上桥;
2、噪声: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做好道路两侧绿化;
3、固废:桥面设立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510-88703592
kaifa2858@126.com
3
光缆骨架的生产项目
鹅湖
无锡浩麦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常青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总投资2500万元,租用厂房3800平方米,年产光缆骨架2万公里。
原辅材料:聚乙烯粒子900t/a、色母10t/a、磷化钢丝1.5万km、玻璃纤维棒0.5万km。
生产工艺流程为:磷化钢丝/玻璃纤维棒→挤塑→冷却成型→检验→收卷→成品。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量270t/a;
2、本项目挤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机工作时密闭,仅注塑完毕设备打开时会排放有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287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318t/a。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均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0510-88703592
kaifa2858@126.com

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