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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GC20230243S-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质量鉴定项目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招标的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质量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C20230243S
2.项目名称: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质量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6.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全长22公里,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核心地段。
该工程为先行示范段,建设面积约333000平方米,整治河道全长约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太浦河两岸生态修复和建设、沿河慢行绿道建设、乡村环境整治、文化特色提升、水陆岸线空间完善、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及配套工程等。该项目设计及建设亮点“因地制宜、文化引领——尊重示范区地域特质的设计细节”“生态优先、系统构建——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人文并蓄、智慧田园——农业+智慧的复合实践”,积极做好水文章,做好沿线的产业布局文章、特色精品村建设文章,打造太浦河靓丽名片,探索长三角绿色高质量发展新途径,为长角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造样板。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在建工程质量可控,已建工程质量合格,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鉴定单位(以下简称“鉴定单位”)开展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业务内容包含五个类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质量鉴定完成并提交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检测资质包含五个类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
三、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会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资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磋商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活动。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磋商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
六、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报名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3.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地址: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公告信息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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