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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HNRTZC202302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9.38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设置 4 台工作泵,2 台单机流量为 4.5m³/s,2 台 单机流量为 2.0m³/s;(2)东湖连通渠等水系改造,水系改造河道总长 1.52km,其中暗涵总 长 0.217km,明渠总长 1.303km,拆除原东湖节制闸 1 座,新建拦水闸 1 座;(3)校园内截污 工程错混接点整改 13 处,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 157 处,管道清淤量约 2500m³,新建 DN300-DN400 污水管网约 5.8km,新建污水接户管约 1.2km,立管改造约 11km,新建检查井约 260 座;(4)校园外截污工程,暗渠清淤量约 540m³,新建 DN600-DN800 雨水管网约 186m,新建雨水 检查井 4 座,重建污水一体化泵站 1 座,新建 DN225 污水压力管约 188m,重建截流井 1 座,重建节制闸 1 座,新建 DN400 污水管约 349m,新建污水检查井 12 座;(5)生态修复工程:对东湖进行生态清淤,布置生态木桩、自然置石和滨水绿化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1)符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 文)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 本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3)人员要求。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承诺函加盖 公章)。(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与代管的项目需要 相适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 信誉要求:2020 年 5 月 1 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怡花园 A2-20 开标室 1,法定代表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怡花园 A2-20 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怡花园 A2-20 开标室 1
七、其他
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代管服务比选,比选人为海南大学,资金来 源为海口市政府专项债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复(海发改投资函〔2023〕436 号),项目已具备代管比选条件,现进行代管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及校园东侧周边。
2.2 项目建设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
(1)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设置 4 台工作泵,2 台单机流量为 4.5m³/s,2 台单机流量为 2.0m³
/s;
(2)东湖连通渠等水系改造,水系改造河道总长 1.52km,其中暗涵总长 0.217km,明渠总长 1.303km,拆除原东湖节制闸 1 座,新建拦水闸 1 座;
(3)校园内截污工程错混接点整改 13 处,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 157 处,管道清淤量约 2500m³, 新建 DN300-DN400 污水管网约 5.8km,新建污水接户管约 1.2km,立管改造约 11km,新建检查 井约 260 座;
(4)校园外截污工程,暗渠清淤量约 540m³,新建 DN600-DN800 雨水管网约 186m,新建雨水 检查井 4 座,重建污水一体化泵站 1 座,新建 DN225 污水压力管约 188m,重建截流井 1 座,重建节制闸 1 座,新建 DN400 污水管约 349m,新建污水检查井 12 座;
(5)生态修复工程:对东湖进行生态清淤,布置生态木桩、自然置石和滨水绿化带。
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该工期系指施工工期,即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止)。
2.4 比选范围(代管单位职责):
(1) 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协调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优化工 作,以及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 计和优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政府报审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 选择各项目参建单位,其中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与项目单位共同选择,并共 同与选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代管单位负责与其他各参建 单位签订合同,报项目单位备案,并管理和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 项目审批手续。(2)依法承担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安全和投资 等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的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3)严格执行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以项目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4)拟定项目进度计 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单位同意。(5)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向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建议,由项目单位按照相关 等审批调整程序履行报批手续。(6)落实其企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设置 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参选人或潜在参选人;对在比选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 严肃处理,涉及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及比选人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的问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加强合同管理,同时配合住建部门落实人员实名制信息 化管理,确保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7)组织工程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准备竣工验收和向项目单位整体移交等相关工作;应当在合同约定 时间内及时办理竣工备案。(8)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9)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职责;负责项目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保养的各项管理事务,其中缺陷责任期内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 责,缺陷责任期外的费用由责任方(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与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共 同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10)认真贯彻落实对代管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廉 政工作机制,强化代管项目廉政建设。(11)代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5 比选控制价、比选最高控制费率、参选报价和参选报价费率
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投资金额计算估算总投资基数为 12937.65 万元(可研 批复金额为 13337.07 万元,由于部分工作由委托人自行实施,计算式将相关基数予以扣减 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勘测规划统筹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全过 程环境保护咨询费、水土保持建设管理费、水保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总计 399.42 万元,参照下表算例和对应的最高控制费率(1.0%)计算本项目代管比选控制价上 限为 169.38 万元。参选人可自定报价费率,参照下表算例计算参选报价,即参选报价 =140+(12937.65-10000)*参选报价费率,报价单位为万元。参选报价费率不得超出最高控 制费率 1.0%,参选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代管比选控制价。比选完成后,以本项目概算批复 金额计算对应的概算总投资基数(参照估算总投资同口径扣减相关费用),并根据下表对应 最高控制费率、算例以及中选报价与比选控制价(169.38 万元)间的下浮率折算确定实际 代管管理费用。
代管管理费用最高控制费率和算例表(单位:万元)
总投资基数 最高控制费率(%) 算例
算例
总投资基数 算例代管管理费用
(此算例以最高控制费率计算)
1000 以下 2.0 1000 1000×2.0%
1001-5000 1.5 5000 20+(5000-1000)×1.5%
5001-10000 1.2 10000 80+(10000-5000)×1.2%
10001-50000 1.0 50000 140+(50000-10000)×1.0%
50001-100000 0.8 100000 540+(100000-50000)×0.8%
100000 以上 0.4 200000 940+(200000-100000)×0.4%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1)符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
件(琼国资改〔2021〕147 文)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领域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3)人员要求。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承诺函加盖 公章)。(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与代管的项目需要 相适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 信誉要求:2020 年 5 月 1 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08:30 时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怡花园 A2-20 开标室 1,法定 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 7 月 7 日09:0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18 号长怡花园 A2-20 开标室 1 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海南大学 招标代理: 海南融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
7
2
怡花园 A2-2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省教育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大学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融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18 号长怡花园 A2-2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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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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