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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NTTSG-MTKCSJ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373002259
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NTTSG-MTK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本工程地处南通市西郊天生港镇,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南通水道左岸,横港沙外侧长江主泓水域,紧邻已建华能南通电厂煤码头迁建工程,经南通华能电厂厂区与本工程的陆域相连接。码头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20°77′,北纬32°01′,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105km,距天生港水文站1.2~1.3km。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水域建设反“L”型码头一座,外档布置2个7万吨级煤炭泊位,泊位长度570m;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405m;码头桩台长570m,宽28m,输煤栈桥长1426.23m,宽9.8m,分为前引桥、主桥及后引桥三段,其中主桥跨越天生港水道,主桥上部结构为67+2×114+67m四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横港沙右缘下段守护工程;陆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2座贮料场及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输煤通道、检修通道、转运站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NTTSG-MTKC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和投资概算(含概算明细);2)编制国内外设备技术招标书、询价书、设备订货清单等设备采购文件;3)施工图设计(包括中间配管,配线等,以升版图形式提供)、终版图;4)设计技术交底(包含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参与重要设备审查、设计代表现场服务等);5)提供项目报建,报审,报验所需的设计文件并配合发包方办理项目手续;6)负责与本项目相关设计接口和设计界面等;7)发包方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出的服务需求。
2.2.1服务范围:
(1)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初步设计,依据《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4-2008)开展本工程初步设计编制;
(2)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依据《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开展本工程施工图编制;
(3)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所需要的岩土勘察相关工作,执行《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JTS206-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4)工程设计范围:
1)装卸工艺分界线:T4转运站西侧边线和L1转运站北侧边线为界(若1#贮料场实施刮板机改造,则该部分设计仅考虑到T5转运站);
2)土建工程分界线:1#贮料场东侧边线和L1转运站北侧边线为界(若1#贮料场实施刮板机改造,则该部分设计仅考虑到T5转运站);
3)电控、绿色环保、智慧港口、消防工程分界线:分界方式同装卸工艺;
4)自来水、消防水、煤污水、生活污水等分界线:以T5转运站为界;
5)汽车引桥连接路分界线:与已建道路连接处。
6)已建的1#贮料场、2#贮料场、石灰石库及两贮料场送往电厂的输煤系统均为利旧,其装卸工艺改造及因装卸工艺改造引起的土建工程改造由业主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设计。
7)码头#5泊位具备出灰功能,设计分界与厂区原有系统连接。
(5)勘察范围:码头平台、输煤栈桥、管带机栈桥、汽车引桥、陆域皮带机栈桥、道路、房建等区域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2.2.2服务内容: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服务内容:
1)查明各钻探处的岩土层分布、形成年代、成因类型等,并绘出地质剖面图;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及形成原因;
3)提供各单元土体物理力学指标,主要包括:天然含水率、天然重度、饱和重度、天然孔隙比、稠性界限(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快剪和固结快剪抗剪强度指标(粘结力、内摩擦角、十字板强度指标)、无侧限抗压强度、固结系数、渗透系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e-p曲线及各土层地基允许承载力等;
4)提供桩基(打入砼桩、钢管桩和钻孔灌注桩)设计参数(包括桩极限侧摩阻力标准值和可能的桩基持力层端阻力标准值指标);
5)对该段岸坡稳定性进行评价;
6)调查地下水类型、活动情况,透水、不透水层的分布特点,水质有无污染,对砼结构、钢结构是否有腐蚀等;
7)评价岩土疏浚的难易程度及其土的特性;
8)地震烈度及地震对建、构筑物的影响;
9)应提交资料:地质勘察报告、钻孔平面图、钻孔柱面图及断面地质剖面图;
10)未尽事宜请参照《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服务要求:
1)执行《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JTS206-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2)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的内容、方法、工作量及技术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勘察、设计的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过程中,超出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设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超计划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工程地质勘察的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内、外业工作,其勘察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应及时、全面、准确、可靠。对勘察设计外业钻探资料,业主有权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人提交成果进行钻探检查。如复核钻探资料无误,则其检验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其检验费用由设计人承担。钻探的岩芯须妥善保存至工程交工验收后才可废弃。
(2)初步设计:
服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材料表、概算等),配合相关报批、报审工作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项目核准文件开展初步设计,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和方案比选,并提出推荐方案,做到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4-2008)、《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及现行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应通过业主和主管部门的审查。
(3)施工图设计
服务内容:编制施工图,配合相关报批和报审工作;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技术规格书等文件的编制,配合施工招标工作;对专项论证及验收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文件应符合《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及其他现行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并应通过业主和主管部门的审查。
(4)后续服务要求
1)设计人应按照工程进展,根据工程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遣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现场设计代表在现场服务期间解决设计变更等需要处理的问题外,还应配合招标人在各专业设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否则,设计代表将被视为不合格,按设计人违约处理。
2)设计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上级主管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后7天内,完成对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
3)如招标人采用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招标,设计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招标用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清单、设备技术规格书,待施工图完成后,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
4)设计人应定期向招标人汇报设计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同时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向招标人汇报或接受检查。
2.3计划服务期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
(2)成果提交时限: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
2)初步设计成果:合同签订之后45天内;
3)施工图设计成果: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④或②③④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④或②③④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至少具有50000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如勘察、设计分开的合同,由一份50000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勘察合同加一份50000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设计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3.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通燧路59号
联 系 人:张敏、李江南(现场踏勘联系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 系 人:刘工、李工、孙工
电    话:025-83202269、82281986、83202728
邮    箱:50814329@qq.com
8.其他
8.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23:59,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23:59。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0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10:30。(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 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南京交通操作手册及南京交通投标人操作演示。
8.7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 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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