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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洋水务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豪洋水务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豪洋水务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物业服务
2.2招标范围:
物业服务需求表
序号
公司
(厂)名称
保洁
食堂
驾驶员
原物业合同到期日
备注
办公区域保洁
(㎡)
生产区域保洁(㎡)
保洁面积合计(㎡)
拟配备人数(人)
食堂(处)
拟配备人数(人)
拟配备人数(人)
1
本部
本部
2191
0
2191
2
1
2
2
2024.7.3
保洁人员含会务1名。垃圾清运预算750元/月、公司专用电梯1部维保、年检及配电设备维保1500元/月,共计2250元/月合计入本部报价。
2
石柱排水
石柱排水
9565
14096
23661
4
1
2
0
2024.6.30
 
3
彭水排水
外河坝污水处理厂
570.42
2898.85
3469.27
2
1
2
1
2024.6.30
 
4
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713.08
5015.95
5729.03
2
0
0
0
2024.6.30
 
5
涪陵排水
涪陵排水
12022
51315.93
63337.93
8
1
2
0
2024.6.30
 
6
武隆排水
土坎厂
1062
20815
21877
4
1
2
0
2024.6.30
 
7
巴南排水
巴南排水
1556.83
31396.38
32953.21
6
1
2
1
2024.6.30
 
8
南川排水
城北污水处理厂
911.4
17901.6
18813
4
1
2
0
2024.6.30
 
9
东城污水处理厂
530.08
9130.92
9661
2
1
1
0
2024.6.30
 
10
綦水清排水
綦江排水
1300
12000
13300
4
1
2
0
2024.08.31
 
11
渝秀排水
渝秀排水
12988
12853
25841
4
1
2
0
2024.8.31
 
12
丰都排水
丰都排水
3000
17350.7
20350.7
4
1
2
0
2024.6.30
 
13
北岸厂
900
7287.21
8187.21
1
1
1
0
2024.8.31
 
14
李家沱排水
李排司
1829.69
31333.08
33162.77
8
1
2
2
2024.6.30
 
15
黔江排水
盛黔污水处理厂
1486
15768
17254
4
1
2
0
2024.6.30
 
16
新城污水处理厂
1020
20280
21300
2
1
1
0
2024.6.30
 
17
渝清排水
酉阳厂
816
10646.65
11462.65
4
1
2
0
2024.8.31
 
18
合计/月
/
/
/
332550.77
65
16
29
6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合同签订要求:
本项目中标后由服务需求单位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集中收取,履约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退回)由于各服务需求单位原服务合同到期时间不一致,合同服务时间需根据各服务需求单位原合同到期时间为准,服务到期时间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   50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保洁、会务、驾驶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拟派的人员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食堂人员需从事食堂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7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6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8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本次服务期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服务期开始后前三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服务费暂不支付,若考察期内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等要求履行义务、服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成就,则招标人在考察期限届满之次月按合同约定无息支付考察期服务费结算费用;若考察期内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或)不按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不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服务成本、劳动用工成本、物料成本支出等任何费用(招标人已支付的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全额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完全赔偿给招标人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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