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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有机肥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40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有机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综合评分表中的部分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4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14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09:30:00。
原采购项目: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共同评分因素
2
实施方案
24%
2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实施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③肥料运输方案;④各环节的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项中有一处错误的扣3分,扣完为止。(备注: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方案内容相互矛盾,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方案内容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项目情况不符。)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售后服务28%
28分
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售后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②售后服务电话及人员配置计划;③培训方案,④、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项中有一处错误的扣3.5分,扣完为止。(备注: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方案内容相互矛盾,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方案内容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项目情况不符。)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实力3%
3分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履约能力15%
15分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政府采购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现更正为: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40%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共同评分因素
2
实施方案
24%
2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实施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③肥料运输方案;④各环节的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项中有一处错误的扣3分,扣完为止。(备注: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方案内容相互矛盾,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方案内容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项目情况不符。)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售后服务24%
24分
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售后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②售后服务电话及人员配置计划;③培训方案,④、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项中有一处错误的扣3分,扣完为止。(备注: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不相关,方案内容相互矛盾,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方案内容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项目情况不符。)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实力3%
3分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履约能力9%
9分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政府采购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9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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