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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太和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花黄村片区(图斑号18/114)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hbezhztd-2017-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子湖区太和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花黄村片区(图斑号18/114)已由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以鄂州土资函【2017】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镇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根据《鄂州市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鄂州政规[2014]10号)及鄂州政办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及办法,“低于进场交易规模标准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平竞争规则,建设单位按竞争规则自行发包”。现参照《鄂州市小额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实施简易程序招标规定(暂行)》的规定采用简易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花黄村 。
2.2建设规模:      4.8244公顷。   
2.3投资总额:投资额约80.72万元  。
2.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所有拟派本项目人员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职务;
8、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梁子湖区太和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花黄村片区(图斑号18/114)”、“梁子湖区太和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谢埠村片区(图斑号11/114、141/114)”、“梁子湖区涂家垴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河头片区1(图斑号49/114)”、“梁子湖区涂家垴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河头片区2(图斑号16/114)”、“梁子湖区涂家垴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红书片区(图斑号1/114)”、 “梁子湖区梁子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以上 招标公告在鄂州市梁子湖政府网上发布)。及“梁子湖区沼山镇2017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此招标公告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9、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12栋22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邮箱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采用邮购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下午14 时30 分,地点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桐湖新区东湖高新BO1-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鄂州市梁子湖政府网(网址:http://www.liangzh.gov.cn/?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 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鄂东支行   
帐户:1811021609200038956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后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地    址: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12幢2204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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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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