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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测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测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12406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并委托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分标名称

分包名称

采购范围无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万元)

履行期限及地点

技术服务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测试技术服务

协助进行测试环境搭建、测试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开展系统测试服务实施工作

295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
地点:北京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黑名单,黑名单见电科院外网www.epri.sgcc.com.cn主页/招标采购/招标(非招标)公告中的相关公告。
(9)不同类别供应商:
(9.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9.2)接受代理商投标:可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9.3)接受集货商投标:可接受集货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及集货商无需提供授权(特殊说明的除外),但需就供货进度、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
(9.4)接受集成商投标:可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如接受集成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0.1)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10.2)如接受集成商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0.3)如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0.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9.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10.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早上8:00前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 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 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后期发票开具及邮寄,请中标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2日内将《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单》(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填写完整、准确的表,发送至zhaobiao_sgid@163.com,联系电话:010-82812804;邮件名称及邮件附件命名规则:分包编码+公司全称+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单。
(2)中标人请注意:中标人需在《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自行下载)发放后7日内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生成附带二维码的电子应答材料打印,以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顺序将应答材料正反面打印胶装为一册,从胶装封面页起的信息页添加连续页码(机打、手写均可),每册厚度不超过5cm,如文件厚度超过5cm,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册,如分为投标文件上册、下册等。文件封面及骑缝处需加盖成交人公章。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文件与邮寄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邮寄或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东路15号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收件人及电话:辛经理 010-82812804。
预计评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3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邮编:100192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5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电话:010-82812804
电子邮件:zhaobiao_sgid@163.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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