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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城口社区西贤路2号办公楼2#1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Q[GK]2023001
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5.59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59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环卫设备采购
1.5方电动三轮清运车
40(辆)

668,680.00
1,655,912.00
 
16,559.00
 
工业
1-2
环卫设备采购
2.5方电动三轮清运车
2(辆)

60,766.00
1-3
环卫设备采购
3.5方电动三轮车侧挂车
2(辆)

88,366.00
1-4
环卫设备采购
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
29(辆)

838,100.00
备注: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条款执行。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城口社区西贤路2号办公楼2#106
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07 月 31日起至2023年08月0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福建慧全招标有限公司(或将招标公告附件的登记表填写后与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回执单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fjhqzb@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邮寄需另加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慧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城口社区西贤路2号办公楼2#1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百源支行
户  名:福建慧全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408 8201 0900 0047 1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丰泽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街149号成洲工业区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慧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城口社区西贤路2号办公楼2#10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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