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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TZS-ZZHWZHSHJTS-GCSG-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3]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睿兴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泰州中心城区(均在小区内)中子河(市卫健委-老通段)、王庄河(中子河-凤凰河)、沁莲花园河 3 条河道的水环境提升,涉及排口治理、清淤(淤泥固化)、局部驳岸路道修复、局部绿化提升、连通涵新建和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等,具体如下:
(1)中子河:整治中子河(市卫健委-老通段)1.46km,其中清淤河道0.92km(王庄河-老通扬运河段),清淤疏浚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修复原有破损挡墙;实施水体生物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封堵直排污水口16处。
(2)王庄河:清淤河道0.65km(中子河-凤凰河段),清淤疏浚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修复原有破损挡墙;实施水体生物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封堵直排污水口3处;重建沿河步道约1200平方米;修复桥梁栏杆、局部铺装及岸坡绿化。
(3)沁莲花园河:清淤河道0.24km,清淤疏浚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新建连通涵1座,长51m,箱涵净尺寸为1.2m×1.2m(净宽×净高);实施水体生物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
2.2.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1034.68万元。
2.2.3总工期:24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招标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州市中子河王庄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404555.76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0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4年10月1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绿化及水体生物工程养护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绿化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绿化及水体生物工程养护期两年。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01月30日9时3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提供2023年0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联合体
/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24分
项目管理机构:6分
投标报价:7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24分)
(1)施工技术方案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2分);
②疏浚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可行(2分);
③淤泥固化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分);
④老挡墙防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分);
⑤水体生物工程实施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⑥沿河步道、局部铺装及岸坡绿化、箱涵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分)
以上内容应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的特点进行编制,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2分
(2)临时设施布置、综合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①工程施工围堰、导流、降排水方案合理可行(2分);
②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2分);
③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健全、有保障,岗位职责明确(2分)
④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以上内容应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的特点进行编制,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8分
(3)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工程资料、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2分)。
②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完善;(1分)
③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以上内容应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的特点进行编制,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4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字体使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建议不超过80页。
2.2.4(2)
企业业绩及项目管理机构(6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类似工程单项淤泥固化清淤量6000m3及以上施工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2分
项目经理业绩
自202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与资格审查中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得分。
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1分
技术负责人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有一个得0.2分,本项最多得1分。
(2)以上人员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个得0.2分,最多得1分。
注: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且需提供2023年0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2分
2.2.4(3)
投标报价(7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70分
合计
100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华睿兴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永兴路296-25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23-86118006、18136203486
电子邮箱:961287971@qq.com
11.备注
11.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1.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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