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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1保险费用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及盐医保发[2023]3号《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缴纳基数为4494元)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7%、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27.99元/人每月。”更正为:“13.1.1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率应按照我省、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要求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72.93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2: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2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根据盐人社发〔2021〕54号《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人每月),所有工作人员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以不低于国家及本省相关规定测算。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更正为:“13.1.2人员工资测算依据根据苏人社规〔202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3: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3所有人员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65.6元/人/每月。”更正为:“13.1.3所有人员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80.8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4: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5 以上相关费用测算费率,如在评标前有政策性变动,评标时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评标,中标人中标后按相应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予以删除。
更正内容5:原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1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公司领取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振兴路16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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