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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艘45米应急趸船建造(第二次)(CQS24A00084)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3艘45米应急趸船建造(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A00084
项目名称:3艘45米应急趸船建造(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38,989.00元
最高限价:21,538,989.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3艘45米应急趸船建造(第二次) 21,538,989.00元 3

最高限价总计:21,538,989.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要求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6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和占合同金额比例。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要求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1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和占合同金额比例。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标的物为船舶。“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14日 至 2024年5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4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4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创意大厦2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83864182
九、附件
定稿-3艘45米应急趸船建造招标文件(第二次).docx
3艘45m趸船建造及装修附件资料.zip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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