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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4051400232
项目名称: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 (一标段)
建设单位: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条件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 (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514002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估算价:1597.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5日公布)本工程主要为兴桥镇、新坍镇、海通镇的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范围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 (一标段);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04 09:00
开标地点
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一室

其他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 标 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2.2项目名称: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2.3标段名称: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射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及安防工程(一标段);2.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2.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兴桥镇、新坍镇、海通镇的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注: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本项目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2.6估算价:1597.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5日公布) ;2.7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2.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交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2.1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2.1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2.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硬件及软件配套实施的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3.2.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3.2.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三个业绩分别提供,不得重复。3.2.3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2.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4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截图内容为准,且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公路等级等指标性内容),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需截图以及提供相关链接并提供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拟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主要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为 B-级及以上级别,需提供系统中生成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打印件。注:根据苏交规〔2019〕2 号文的规定,信息需要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设计资料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7、其他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7.2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7.3 工程支付方式:(1)开工预付款:无(2)分次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1)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50%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含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3)工程完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6)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7)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8.联系方式招标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地 址:射阳县交通路2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交通局招标办)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国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25层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15-65888988 1891254910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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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射阳县合德镇凤凰村--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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