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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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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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0724-2420S1441060
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
涉及包号:02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标段二:2台6吨轮胎式电动装载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标段二:2台6吨轮胎式电动装载机)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1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5月21日17:00至2024年5月24日24:00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以下地址,同时发送原件扫描件至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异议受理部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37860713、020-37860711;
电子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日期:2024年5月21日
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
涉及包号:02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标段二:2台6吨轮胎式电动装载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5台6吨装载机及2台6吨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标段二:2台6吨轮胎式电动装载机)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1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5月21日17:00至2024年5月24日24: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建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606,000.00 | 1,772,000.00 |
评标得分 | 88.22 | 88.18 |
交货期 | 签署合同后60天内 | 签署合同后60天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以下地址,同时发送原件扫描件至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异议受理部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37860713、020-37860711;
电子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日期: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