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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公安分局户籍档案数据采集项目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福田公安分局户籍档案数据采集项目 
*采购人名称
苏晓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福财行【2019】1号 
*资金来源
区财政 
*财政预算限额(元)
10000000 
项目背景
2018年底,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要求,福田区户籍档案需按照市局的要求,将户籍档案电子影像及采集数据按照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要求及标准推送给市局。
按照《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要求,我局户籍档案需要:
1) 以页为单位将扫描影像上传给市局档案系统;
2) 以件为单位生成满足市局要求的双层PDF文件上传给市局;
3) 所有档案进行数据采集录入时,需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下发的《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来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出生日期、迁移证号等约40个字段信息。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现拟对我局1000万页户籍档案按照市局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8.其他:□无,有: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业务范围,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官网截图或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证明投标人业务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本项目不同意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需求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1
户籍档案
服务期限为18个月,本次加工内容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完成福田分局1000万页户籍档案接收、档案拆卷、档案编码、档案扫描、图像质检、信息录入、信息质检、资料重命名、数据打包、影像及数据推送、数据清洗等工作。
10000000.00元
2
光纤传输
服务期限为18个月,要求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
异地存储光纤传输链路建设1条
3
与采购方原有智能档案管理系统的接口
要求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
 
4
与深圳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系统的接口
要求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标注
其他说明
1
项目概况(必选)
1.1 本项目档案录入工作中的人员、场地、物业、水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工具与耗材费用、维修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
 
 
 
1.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数据采集所需全部设备和软件、接口等。因对接所产生的软件费、接口费,需中标方与相关公司自行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此项费用。
*
 
 
 
1.3 采购人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档案资料,中标方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员、设备、工作场地、技术、管理等,对接收的档案资料进行专业化的档案扫描、图像处理、采集录入等加工,形成符合《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要求规范的入库档案和规范的档案电子数据库。采购人与中标方均需派专人在工作现场负责此项目的运作,确保实体档案和数据的安全。
 
 
 
 
1.4因档案数据大多数为手写体,数据识别存在一定难度。市局对数据录入质量明确提出准确率要达到99%,如果出现因市局系统数据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中标方必须无条件返工。
 
 
 
 
1.5本项目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需要扫描页数、每页录入字段数量、以及系统对接需要清洗的记录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投标方投标前应对标的充分调研并做出合理预估。投标价格为总包价,采购方不对数量差异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为了确保扫描和录入数据的质量,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实施必要的考核和处罚。中标人中标后需要缴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
服务要求(必选)
2.1需求内容要求
 
 
 
 
2.1.1  户籍档案加工要求
按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标准要求,完成福田公安分局1000万页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形成符合《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规范的入库档案和档案电子数据库。
 
 
 
 
2.1.2 光纤传输
因采集系统需与市局档案系统实现对接,故投标人须中标后自行建设工作场地与采购人联网的专用光纤传输链路(2芯裸纤)1条,建设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
 
 
 
2.2 项目工作要求
 
 
 
 
2.2.1 投标人必须有不少于2名专责人员负责管理移交档案核对工作,以份为单位查核文件。
 
 
 
 
2.2.2 档案接收
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清点卷数,核对档案原件的案卷编号,并详细填写档案原件出入库记录,确认无误之后,各自签名并记录出库时间。填写完整的借还卷记录单,项目完工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提交档案室备案保留。
对档案进行分批接收,建立电子/纸质接收登记和入库登记本,与用户方进行书面交接并签字确认。
 
 
 
 
2.2.3档案整理
项目正式启动之后双方需确定纸质档案原件需要扫描的内容,以及纸质原件需要补充、裱糊的内容,正式形成纸质档案原件整理工作内容及流程。项目组正式成立纸质档案原件整理装订组,依据经用户审核的整理装订方案展开工作。档案原件借出之后,由专职整理人员编写流程单,详细记录纸质档案原件状况,并核对档案封面编码。
 
 
 
 
2.2.4档案编码
以卷为扫描最小文件夹单位,每卷按页编页码。每件文件的相对页码顺序在扫描后的看图详细著录中由计算机扫描系统自动给出。
 
 
 
 
2.2.5档案扫描
扫描需按文件自然顺序扫描,根据纸张情况选择扫描方式,不得遗漏和重复。图像格式采用G4标准。图像不清楚要扫成灰度图像,以便后期处理。彩图按要求的彩色标准和分辨率处理,也可扫成二值图像。
本流程要求对质量进行自检,发现错误,及时改正,然后填写传单,注明需要拼接、旋转、纠偏的页号,移送下道工序。
 
 
 
 
2.2.6 图像处理
图像处理需要把图像里的污点、黑边等去除掉、对倾斜的图像进行纠遍、纠遍后的图像倾斜度在2度内,对图像清晰度进行调整,较深浅不一的图像进行局部调整处理,对图像进行消蓝去底色处理等,保证图像比原件更加清晰。
 
 
 
 
2.2.7 基础数据质检
对处理过的图像进行二次检查,保证页码和图像一一对应。
 
 
 
 
2.2.8 数据重命名
根据用户方的要求,对处理好的图像进行批量重命名。
 
 
 
 
2.2.9档案分装
根据一卷档案进行分装,把一份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
 
 
 
 
2.2.10图像转换及数据打包
根据单页JPG文件做OCR识别,识别后的数据打包为一个多页双层PDF文件,打包后的PDF文件作为检索数据。
 
 
 
 
2.2.11 信息双重著录(结构化数据采集录入)
所有档案进行数据采集录入时,需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下发的《深圳户政电子档案材料采集标准》来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出生日期、迁移证号等约40个字段信息。
 
 
 
 
2.2.12 信息质检(结构化数据质量检测)
需对著录的信息进行检查,包括查看案卷号、件号、年度及数据关联字段进行检查。
 
 
 
 
2.2.13 数据上传
按档案系统提供的标准上传数据,将检测后的结构化数据及PDF文件上传到档案系统。
 
 
 
 
2.2.14 数据清洗
对已采集的结构化数据与人口基本信息库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补全缺失的人与档案关联关系和关键业务结构化数据,更新完善人口基本信息库信息。
 
 
 
 
2.2.15卷内目录更换
对纸质档案年代久远,早年的档案,如果没有机打卷内目录,待档案扫描完后,需要补充完善其缺失的卷内目录,确保数字化过后所有实体档案都有统一的卷内目录。
 
 
 
 
2.2.16档案装订
案卷扫描后,完成质检确保没有扫描质量问题时,进行案卷的装订。装订时,确保纸张页码顺序无误,没有缺页现象,没有纸张颠倒现象,将新打印的卷内目录放前面,原旧的卷内目录放最后,按原空装订成册。
 
 
 
 
2.2.17档案上架入库
必须逐卷、逐份验收和检查档案是否缺档并详细登记在借还卷记录单里并登记责任人。并在档案馆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归还档案。
 
 
3
人员要求
3.1 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00人的团队进行加工服务,其中持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的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1人:
(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名单及其在投标人公司近三个月社保清单)。
*
 
4
服务期限(必选)
4.1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8个月。
 
 
5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5.1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数据采集系统软件,需具有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自动OCR识别、索引著录、图文质检等一系列档案数字化加工工序步骤的软件管理功能。
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5.2 OCR识别软件
需根据用户方要求,定制开发常见的户籍材料模版,OCR自动识别模版上的结构化数据,包括:身份证(一代证、二代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各类户籍业务申报申报表等,约20~30类材料模版,故要求投标人所使用的OCR识别软件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的且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的正规软件。

 
 
 
 
5.3数据接口
1、根据用户方要求,开发人口信息共享接口,数据采集录入相关采集界面需调用接口,复用接口的共享数据。
2、开发数据接收接口,采集的结构化数据根据接口标准上传数据。
3、开发档案共享接口,共享人的基本信息及档案数据。
(以上所产生的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列入本期报价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
 
 
 
 
5.4 数据清洗
对已采集的结构化数据与人口基本信息库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完善人口基本信息、补充人员变动轨迹、生成户籍关系信息,补全缺失的人与档案关联关系和关键业务结构化数据,更新完善人口基本信息库信息。
完善人口基本信息:在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电脑信息化时,大量历史存在过的人口信息未录入电脑。通过扫描档案,结构化后的信息不能直接使用,需数据清洗,按现有常口人口信息系统标准,清洗各个关键信息,例如:文化程度汉字转代码、婚姻状况汉字转代码、出生日期字符转日期格式、身份证号码15位转18位等多个字段。
补充人员变动轨迹:现有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人员轨迹仅仅局限在电脑信息化后的数据。完善人口基本信息后,可以还原人员的全部历史变动轨迹,将人员变动轨迹补充到常住人口信息系统,通过接口提供信息查询。
生成户籍关系信息:通过完善的人口基本信息,从而获取被查询人的历史户籍关系网。历史档案没有身份证信息的人员,通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人员的关联。
 
 
 
 
5.5投标人需提供在深圳市福田区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房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无法提供的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准备好相应工作场地,投标时需提供场地保证承诺书。(对于场地的证明和承诺在中标后一月内完成,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与投标时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作,并按《政府采购法》中第77条的规定报区委采购主管部门处理,严重者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5.6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台高速扫描仪,投标人所使用的高速扫描仪要求全新并运行稳定的设备,性能不低于以下配置:
u 扫描方式:馈纸式扫描(可挂接高速零边距平台式扫描仪);
u 扫描技术:双面彩色光电耦合器件(CCD)*2;
u 光源:LED;
u 扫描速度:A4横向扫描200dpi黑白、灰度、彩色扫描条件下,均不低于90ppm/180ipm;
u 重张检测: 超声波检测;
u 影像特性:TWAIN驱动带有智能化处理的完美页面扫描功能,自动纠偏、自动裁剪,可同时得到扫描稿件的黑白、灰度、彩色三种影像输出,随机软件ATMultiDoc ,Avision Capture Tool,Avision Button Manager,PaperPort SE。
(投标人需提供高速扫描仪的产品购买相应发票或厂家合法授权,性能配置需提供产品厂家彩页或官方网站截图)

 
 
 
5.7投标人需提供与高速扫描仪配套使用且自主研发的影像管理平台系统软件。(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研发的影像管理系统平台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5.8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工具、耗材、用品,办公桌椅,以及其他(包括扫描仪、扫描加工软件、计算机、软件、打印机、专业塑封机及真空塑封袋)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计算机须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正版杀毒软件。
 
 
 
 
5.9投标人在本项目工作场地内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硬盘由投标人自带,但安装使用前必须送交采购人逐一登记备案,项目完工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过的硬盘全部由采购人无条件收留。
 
 
 
 
5.10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为了档案的安全,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检查无误后,才能搬离工作场地。
 
 
 
 
5.11 项目完成后投标人自行撤离相关人员和设备。
 
 
 
 
5.12 投标人需保证提供的服务工作场地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场地红外监控报警系统并提供系统设计方案,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
质量要求
 
6.1分辨率要求达到300dpi或以上(不同档案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实际调整)彩色模式。
 
 
 
 
6.2文件格式按照单页TIFF或JPEG标准。
 
 
 
 
6.3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数字化档案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
 
 
 
 
6.4图像处理遵循在不影响可读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以达到清晰阅读为准。图像背景色调不能太深,要求能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出清晰的扫描图像。
 
 
 
 
6.5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存储,并且能够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实时将经过检验的数据投入实际应用。
 
 
 
 
6.6要求对档案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自动OCR识别,如识别错误需人工校对。需要质检核对准确率为99%以上才可予以确认合格。
 
 
7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7.1中标方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加工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8
安全保密要求
8.1中标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采购方的审核,并在采购方登记备案。中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
 
 
 
 
8.2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方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8.3中标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方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
 
 
 
 
8.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中标方工作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8.5未经采购方批准,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拷贝、拍照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8.6中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8.7中标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书面保密承诺。
 
 
 
 
8.8为保证项目系统的正常运转,中标人在整个项目
运行期间,项目经理及不少于1名软件开发及系统维护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驻场。中标人需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且整个项目期间更换工作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
 
 
 
 
8.9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运行期间所使用的电脑所
安装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例如:windows,office等)。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8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服务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
3. 付款方式:
□标准
1)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 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þ采购人自拟:
1) 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 %的款项。
2) 完成服务内容工作量的50%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 %的款项。
3) 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 %的款项。
4) 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 %的款项。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þ自定:
1)录入服务的验收要求和质量监督
a、验收要求
加工单位数据自检合格方可递交采购人验收。数据验收以1000卷为单位,分批由中标方自检合格后提交。采购人对加工单位挂接完毕的目录信息、著录信息和图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低于99.5%的,提交验收的当批数据全部发回中标方重新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
b、质量监督
(1)著录、编目错误的,每错一处罚10元,投标人须予以改正。
(2)如最后工程进度无法在预定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发劳务费1000元,连同最后一期劳务费结算。
(3)所有处罚款项统一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评标信息
 
评分项
权重
一、价格部分
20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服务部分
6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评审项目二选一
服务响应客观评分(可选)
重要服务要求
30
12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4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一般服务要求
18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1分;
 
 
 
服务方案(可选)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10-15
10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情况:项目理解、项目管理、项目安全、工期保证、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10分;
第二名的,得7分;
第三名的,得4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1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2-5
 
3分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2-5
3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风险、人员管理、工期保障、安全保密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管理制度(可选)
2-5
þ不选
0分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必选)
2-5
2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项目运行的设备种类、数量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2分;
第二名的,得 1  分;
第三名的,得 0.5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10
þ不选  
0分

演示时长:        分钟
演示内容: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方法二:等级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
良评分标准:
中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
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20
 
9分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或资质:具有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
(3)从业时间: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的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证书扫描件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者得4分,不提供得0分。
3、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学历(3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20人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分3分;
(2)其他(2分):投标人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主管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
?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资格证书;
ƒ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主管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4
便利化服务(可选)
≤3分
□不选
0分
1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必选)
--
2分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3、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三、商务部分
2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必选)
≤12
5分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不少于6个,其中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中至少有3个合同的甲方是政府行政机关(街道办及以上)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同类业绩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
2)业绩内容为:纸质档案的整理扫描或录入采集服务;
1)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履约评价
(可选)
≤6
þ不选  
0分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诚信评审
(必选)
--
5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4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同时获得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证书的,两项均获得壹级资质的得1分,有一项为贰级资质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连续时间≥10年的得2分;10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
他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诚信示范企业,连续时间≥8年的得2分;8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
(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智能版面分析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采集标准
一、人口基本信息库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人ID
 
3
状态
 
4
户号
 
5
户类型
 
6
与户主关系
 
7
公民身份号码
 
8
姓名
 
9
曾用名
 
10
性别
 
11
出生日期
 
12
民族
 
13
文化程度
 
14
婚姻状况
 
15
籍贯国家(地区)
 
16
籍贯省市县
 
17
出生地国家(地区)
 
18
出生地省市县(区)
 
19
联系电话
 
20
手机号码
 
21
宗教信仰
 
22
兵役状况
 
23
身高(CM)
 
24
血型
 
25
服务处所
 
26
职业
 
27
职业类别
 
28
住址省市县(区)
 
29
住址派出所
 
30
住址乡镇街道
 
31
住址居村委
 
32
住址街路巷
 
33
住址地址
 
34
本市(县)其他住址
 
35
是否持有二代证
 
36
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
 
37
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
 
38
居民身份证有效起始日期
 
39
居民身份证有效截止日期
 
40
居民身份证发证原因
 
41
何时迁来本市
 
42
何因迁来本市
 
43
迁来本市前国家(地区)
 
44
迁来本市前省市县(区)
 
45
迁来本市前详址
 
46
何时迁来本址
 
47
何因迁来本址
 
48
迁来本址前省市县(区)
 
49
迁来本址前乡镇(街道)
 
50
迁来本址前居(村)委会
 
51
迁来本址前派出所
 
52
迁来本址前街路巷
 
53
迁来本址前详址
 
54
迁往地国家(地区)
 
55
迁往地省市县(区)
 
56
迁往地详址
 
57
出生证明编号
 
58
出生证签发日期
 
59
死亡日期
 
60
死亡证明编号
 
61
配偶姓名
 
62
配偶证件类型
 
63
配偶证件号码
 
64
父亲姓名
 
65
父亲证件类型
 
66
父亲证件号码
 
67
母亲姓名
 
68
母亲证件类型
 
69
母亲证件号码
 
70
监护人一监护关系
 
71
监护人一姓名
 
72
监护人一证件类型
 
73
监护人一证件号码
 
74
监护人二监护关系
 
75
监护人二姓名
 
76
监护人二证件类型
 
77
监护人二证件号码
 
78
准迁证编号
 
79
迁移证编号
 
80
归档单位
 
81
冻结标识
 
82
是否受限集体户
 
83
信息级别
 
84
特定人员标识
 
85
变动原因
 
86
变动日期
 
87
更新时间
 
88
更新人
 
89
更新单位
 
二、案卷封面类: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案卷题名
 
2
案卷类别
 
3
案卷时间起
 
4
案卷时间止
 
5
立卷单位
 
6
案卷编号
 
7
全宗号
 
8
目录号
 
9
保管期限
 
10
卷内共()件
 
11
卷内共()页
 
三、案卷索引类: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案卷ID
 
3
业务ID
 
4
姓名
 
5
公民身份号码
 
6
档案编号
 
7
案卷类别
 
8
页数
 
9
备注
 
四、常住人口卷(PH1);
(1)PH1.1 常住人口登记表(老底册);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户别
区分家庭户还是集体户
2
户号
历史档案没有户号
3
户主姓名
 
4
与户主关系
 
5
姓名
 
6
性别
 
7
曾用名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监护人
 
11
监护关系
 
12
出生地
 
13
住址地址
 
14
本市(县)其他住址
 
15
籍贯
 
16
宗教信仰
 
17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90年后档案有身份证号
18
文化程度
 
19
婚姻状况
 
20
兵役状况
 
21
身高
 
22
血型
 
23
职业
 
24
服务处所
 
25
联系电话
 
26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27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28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29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0
件号
 
31
页号
 
32
备注
 
33
档案编号
 
34
业务类型
 
35
系统ID
 
36
登记日期
 
五、迁入类;
(1)PH1.2.1 申请入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迁移证编号
历史档案没有,90年后才有
3
迁入日期
看迁移证背面
4
迁移原因
按历史原样录入原因,近年的迁移证上有手改原因盖章的按手改的录入
5
姓名
 
6
曾用名
 
7
性别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出生地
 
11
籍贯
 
12
文化程度
 
13
职业
 
14
婚姻状况
 
15
公民身份号码
 
16
原住址
 
17
迁往住址
 
18
被投靠人姓名
 
19
被投靠人性别
 
20
被投靠人出生日期
 
21
被投靠人公民身份号码
 
22
被投靠人入深时间
 
23
被投靠人工作单位
 
24
被投靠人联系电话
 
25
与申请人关系
 
26
联系电话
 
27
件号
 
28
页号
 
29
备注
 
30
人ID
 
31
业务类型
 
32
系统ID
 
33
档案编号
 
34
业务流水号
 
 
 
 
     1.1附表-随迁人信息表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2)PH1.2.2 调动复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迁移证编号
历史档案没有,90年后有
3
迁入日期
 
4
迁移原因
按历史原样录入原因,近年的迁移证上有手改原因盖章的按手改的录入
5
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6
姓名
 
7
曾用名
 
8
性别
 
9
民族
 
10
出生日期
 
11
出生地
 
12
籍贯
 
13
文化程度
 
14
职业
 
15
婚姻状况
 
16
公民身份号码
 
17
原住址
 
18
迁往住址
 
19
联系电话
 
20
件号
 
21
页号
 
22
备注
 
23
业务类型
 
24
档案编号
 
25
业务流水号
 
26
系统ID
 
 
 
 
     2.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六、市内移居类;
(1)PH1.2.3 市内迁入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移居证编号
 
2
迁入原因
 
3
迁入日期
看移居证背面
4
与持证(申请)人关系
 
5
姓名
 
6
曾用名
 
7
性别
 
8
出生日期
 
9
公民身份号码
 
10
籍贯
 
11
民族
 
12
婚姻状况
 
13
文化程度
 
14
原住址
 
15
迁入地址
 
16
原户口所在地分局及派出所
 
17
联系电话
 
18
件号
 
19
页号
 
20
备注
 
21
业务类型
 
22
档案编号
 
23
业务流水号
 
24
系统ID
 
 
 
 
     1.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2)PH1.3.2 迁出市内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移居证存根编号
 
2
迁移原因
 
3
迁往地址
 
4
移居证签发日期
 
5
户别
 
6
户号
 
7
户主姓名
 
8
与户主关系
 
9
姓名
 
10
性别
 
11
曾用名
 
12
民族
 
13
出生日期
 
14
监护人
 
15
监护关系
 
16
出生地
 
17
住址(原住址)
 
18
本市(县)其他住址
 
19
籍贯
 
20
宗教信仰
 
21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2
文化程度
 
23
婚姻状况
 
24
兵役状况
 
25
身高
 
26
血型
 
27
职业
 
28
服务处所
 
29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30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31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32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2.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3)PH1.3.3 分户立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户别
 
2
户号
 
3
户主姓名
 
4
与户主关系
 
5
姓名
 
6
性别
 
7
曾用名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监护人
 
11
监护关系
 
12
出生地
 
13
住址
 
14
本市(县)其他住址
 
15
籍贯
 
16
宗教信仰
 
17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18
文化程度
 
19
婚姻状况
 
20
兵役状况
 
21
身高
 
22
血型
 
23
职业
 
24
服务处所
 
25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26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27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28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29
原住址
 
30
变更地址
 
31
变更原因
 
32
变更日期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七、迁出类;
(1)PH1.3.1 迁往市外证明材料(包括迁出特区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迁移证存根编号
 
2
迁移原因
 
3
迁往地址
 
4
迁移证签发日期
 
5
户别
 
6
户号
 
7
户主姓名
 
8
与户主关系
 
9
姓名
 
10
性别
 
11
曾用名
 
12
民族
 
13
出生日期
 
14
监护人
 
15
监护关系
 
16
出生地
 
17
住址
 
18
本市(县)其他住址
 
19
籍贯
 
20
宗教信仰
 
21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2
文化程度
 
23
婚姻状况
 
24
兵役状况
 
25
身高
 
26
血型
 
27
职业
 
28
服务处所
 
29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30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31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32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1.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八、出生入户类;
(1)PH1.4 出生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出生入户类别
分出生入户类和收养入户类
2
姓名
 
3
性别
 
4
出生日期
 
5
公民身份号码
 
6
籍贯
 
7
民族
 
8
出生地
 
9
申请入户地址
 
10
出生证编号(收养证编号)
 
11
父亲姓名
 
12
证件类别
 
13
父亲证件号
 
14
母亲姓名
 
15
证件类别
 
16
母亲证件号
 
17
结婚证编号
 
18
入户日期
 
19
联系电话
 
20
件号
 
21
页号
 
22
备注
 
23
准生证(计划生育证)号码
 
24
现住址
 
25
业务类型
 
26
档案编号
 
27
业务流水号
 
28
系统ID
 
九、注销类;
(1)PH1.5 死亡注销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身份证号
 
5
户籍地址
 
6
现住址
 
7
死亡日期
 
8
死亡原因
 
9
注销时间
 
10
申报人
 
11
与死者关系
 
12
联系电话
 
13
件号
 
14
页号
 
15
备注
 
16
业务类型
 
17
档案编号
 
18
业务流水号
 
19
系统ID
 
 
 
 
(2)PH1.6.4重复(虚假)户口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曾用名
 
3
性别
 
4
出生日期
 
5
公民身份号码
 
6
籍贯
 
7
民族
 
8
婚姻状况
 
9
文化程度
 
10
户籍地址
 
11
重户姓名
 
12
重户性别
 
13
重户身份证号
 
14
重户出生日期
 
15
重户民族
 
16
重户户籍地址
 
17
重户派出所
 
18
重户国家(地区)
 
19
处理结果
 
20
处理原因选项(虚假入户、双重户口、双重身份)
如:双重户口注销则增加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户籍地址、派出所名称项。如双重身份注销则增加对方身份地区项
21
注销时间
 
22
联系电话
 
23
件号
 
24
页号
 
25
备注
 
26
业务类型
 
27
档案编号
 
28
业务流水号
 
29
系统ID
 
 
 
 
     2.1副表-同时注销人员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与申请人关系
 
4
姓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籍贯
 
9
民族
 
10
婚姻状况
 
11
文化程度
 
12
户籍地址
 
13
备注
 
14
创建时间
 
 
 
 
     2.2副表-保留对方户口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籍贯
 
9
民族
 
10
婚姻状况
 
11
文化程度
 
12
户籍地址
 
13
备注
 
14
创建时间
 
十、项目变更类;
(1)PH1.6 变更更正(PH3.1变动更正人口信息通知单)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身份证号
 
4
出生日期
 
5
户籍地址
 
6
变更项目
 
7
变更后内容
(涉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采集变更后身份证号码)
8
变更后身份证号码
 
9
审批日期
 
10
联系电话
 
11
件号
 
12
页号
 
13
备注
 
14
业务类型
 
15
档案编号
 
16
业务流水号
 
17
系统ID
 
 
 
 
(2)PH1.7 七项变动登记薄册;
 
(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移出、移入、变更更正、入户登记、农转非等)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登记类别
迁出特区登记表、出生登记表等
3
登记开始年份
 
4
登记开始月份
 
5
登记结束年份
 
6
登记结束月份
 
7
件号
 
8
页号
 
9
备注
 
10
业务类型
 
11
档案编号
 
12
业务流水号
 
13
创建时间
 
十一、居民身份证卷(PH3);
(1)PH3.2居民身份证卷;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身份证号
 
4
出生日期
 
5
地址
 
6
受理时间
 
7
申请(监护)人姓名
 
8
申请(监护)联系电话
 
9
件号
 
10
页号
 
11
备注
 
12
业务类型
 
13
档案编号
 
14
业务流水号
 
15
系统ID
 
 
 
 
(3)PH1.2.3 结婚证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持证人
 
3
登记日期
 
4
男方姓名
 
5
男方身份证号
 
6
女方姓名
 
7
女方身份证号
 
 
 
 
(4)PH1.2.4 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信息单)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房地产证号
 
2
权属人
 
3
身份证号码
 
4
占有房屋份额
 
5
房屋用途
 
6
房屋所有权性质
 
7
土地使用权来源
 
8
土地使用权性质
 
9
房地座落
 
10
建筑面积
 
11
使用权终止日期
 

 
评分项
权重
一、价格部分
20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服务部分
6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评审项目二选一
服务响应客观评分(可选)
重要服务要求
30
12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4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一般服务要求
 
18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1分;
 
 
 
 
服务方案(可选)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10-15
10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情况:项目理解、项目管理、项目安全、工期保证、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10分;
第二名的,得7分;
第三名的,得4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1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2-5
 
3分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2-5
3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风险、人员管理、工期保障、安全保密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管理制度(可选)
2-5
þ不选
0分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必选)
2-5
2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项目运行的设备种类、数量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2分;
第二名的,得 1  分;
第三名的,得 0.5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10
þ不选  
0分
 
 
 

演示时长:        分钟
演示内容: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方法二:等级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
良评分标准:
中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
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20
 
9分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或资质:具有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
(3)从业时间: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的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证书扫描件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者得4分,不提供得0分。
3、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学历(3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20人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分3分;
(2)其他(2分):投标人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主管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
?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资格证书;
ƒ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主管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4
便利化服务(可选)
≤3分
□不选
0分
 
 
 
1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必选)
--
2分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3、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三、商务部分
2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必选)
≤12
5分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不少于6个,其中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中至少有3个合同的甲方是政府行政机关(街道办及以上)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同类业绩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
2)业绩内容为:纸质档案的整理扫描或录入采集服务;
1)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履约评价
(可选)
≤6
þ不选  
0分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诚信评审
(必选)
--
5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4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同时获得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证书的,两项均获得壹级资质的得1分,有一项为贰级资质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连续时间≥10年的得2分;10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
他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诚信示范企业,连续时间≥8年的得2分;8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
(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智能版面分析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评分项
权重
一、价格部分
20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服务部分
6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评审项目二选一
服务响应客观评分(可选)
重要服务要求
30
12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4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一般服务要求
18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1分;
 
 
 
服务方案(可选)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10-15
10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情况:项目理解、项目管理、项目安全、工期保证、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10分;
第二名的,得7分;
第三名的,得4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1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2-5
 
3分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2-5
3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风险、人员管理、工期保障、安全保密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3分;
第二名的,得2分;
第三名的,得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管理制度(可选)
2-5
þ不选
0分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必选)
2-5
2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项目运行的设备种类、数量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2分;
第二名的,得 1  分;
第三名的,得 0.5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10
þ不选  
0分

演示时长:        分钟
演示内容: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分;
第二名的,得分;
第三名的,得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方法二:等级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
良评分标准:
中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
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得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20
 
9分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或资质:具有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
(3)从业时间: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的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证书扫描件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者得4分,不提供得0分。
3、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学历(3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20人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分3分;
(2)其他(2分):投标人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主管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
?具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
‚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资格证书;
ƒ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主管在投标人公司近3年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4
便利化服务(可选)
≤3分
□不选
0分
1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必选)
--
2分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3、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三、商务部分
2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必选)
≤12
5分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不少于6个,其中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中至少有3个合同的甲方是政府行政机关(街道办及以上)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同类业绩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
2)业绩内容为:纸质档案的整理扫描或录入采集服务;
1)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履约评价
(可选)
≤6
þ不选  
0分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诚信评审
(必选)
--
5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4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同时获得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证书的,两项均获得壹级资质的得1分,有一项为贰级资质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连续时间≥10年的得2分;10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
他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诚信示范企业,连续时间≥8年的得2分;8年>连续时间≥6年的得1分;6年>连续时间≥4年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
(可选)
≤5
□不选  
0分
5分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智能版面分析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的得2.5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据识别录入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采集标准
一、人口基本信息库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人ID
 
3
状态
 
4
户号
 
5
户类型
 
6
与户主关系
 
7
公民身份号码
 
8
姓名
 
9
曾用名
 
10
性别
 
11
出生日期
 
12
民族
 
13
文化程度
 
14
婚姻状况
 
15
籍贯国家(地区)
 
16
籍贯省市县
 
17
出生地国家(地区)
 
18
出生地省市县(区)
 
19
联系电话
 
20
手机号码
 
21
宗教信仰
 
22
兵役状况
 
23
身高(CM)
 
24
血型
 
25
服务处所
 
26
职业
 
27
职业类别
 
28
住址省市县(区)
 
29
住址派出所
 
30
住址乡镇街道
 
31
住址居村委
 
32
住址街路巷
 
33
住址地址
 
34
本市(县)其他住址
 
35
是否持有二代证
 
36
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
 
37
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
 
38
居民身份证有效起始日期
 
39
居民身份证有效截止日期
 
40
居民身份证发证原因
 
41
何时迁来本市
 
42
何因迁来本市
 
43
迁来本市前国家(地区)
 
44
迁来本市前省市县(区)
 
45
迁来本市前详址
 
46
何时迁来本址
 
47
何因迁来本址
 
48
迁来本址前省市县(区)
 
49
迁来本址前乡镇(街道)
 
50
迁来本址前居(村)委会
 
51
迁来本址前派出所
 
52
迁来本址前街路巷
 
53
迁来本址前详址
 
54
迁往地国家(地区)
 
55
迁往地省市县(区)
 
56
迁往地详址
 
57
出生证明编号
 
58
出生证签发日期
 
59
死亡日期
 
60
死亡证明编号
 
61
配偶姓名
 
62
配偶证件类型
 
63
配偶证件号码
 
64
父亲姓名
 
65
父亲证件类型
 
66
父亲证件号码
 
67
母亲姓名
 
68
母亲证件类型
 
69
母亲证件号码
 
70
监护人一监护关系
 
71
监护人一姓名
 
72
监护人一证件类型
 
73
监护人一证件号码
 
74
监护人二监护关系
 
75
监护人二姓名
 
76
监护人二证件类型
 
77
监护人二证件号码
 
78
准迁证编号
 
79
迁移证编号
 
80
归档单位
 
81
冻结标识
 
82
是否受限集体户
 
83
信息级别
 
84
特定人员标识
 
85
变动原因
 
86
变动日期
 
87
更新时间
 
88
更新人
 
89
更新单位
 
二、案卷封面类: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案卷题名
 
2
案卷类别
 
3
案卷时间起
 
4
案卷时间止
 
5
立卷单位
 
6
案卷编号
 
7
全宗号
 
8
目录号
 
9
保管期限
 
10
卷内共()件
 
11
卷内共()页
 
三、案卷索引类: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案卷ID
 
3
业务ID
 
4
姓名
 
5
公民身份号码
 
6
档案编号
 
7
案卷类别
 
8
页数
 
9
备注
 
四、常住人口卷(PH1);
(1)PH1.1 常住人口登记表(老底册);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户别
区分家庭户还是集体户
2
户号
历史档案没有户号
3
户主姓名
 
4
与户主关系
 
5
姓名
 
6
性别
 
7
曾用名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监护人
 
11
监护关系
 
12
出生地
 
13
住址地址
 
14
本市(县)其他住址
 
15
籍贯
 
16
宗教信仰
 
17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90年后档案有身份证号
18
文化程度
 
19
婚姻状况
 
20
兵役状况
 
21
身高
 
22
血型
 
23
职业
 
24
服务处所
 
25
联系电话
 
26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27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28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29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0
件号
 
31
页号
 
32
备注
 
33
档案编号
 
34
业务类型
 
35
系统ID
 
36
登记日期
 
五、迁入类;
(1)PH1.2.1 申请入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迁移证编号
历史档案没有,90年后才有
3
迁入日期
看迁移证背面
4
迁移原因
按历史原样录入原因,近年的迁移证上有手改原因盖章的按手改的录入
5
姓名
 
6
曾用名
 
7
性别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出生地
 
11
籍贯
 
12
文化程度
 
13
职业
 
14
婚姻状况
 
15
公民身份号码
 
16
原住址
 
17
迁往住址
 
18
被投靠人姓名
 
19
被投靠人性别
 
20
被投靠人出生日期
 
21
被投靠人公民身份号码
 
22
被投靠人入深时间
 
23
被投靠人工作单位
 
24
被投靠人联系电话
 
25
与申请人关系
 
26
联系电话
 
27
件号
 
28
页号
 
29
备注
 
30
人ID
 
31
业务类型
 
32
系统ID
 
33
档案编号
 
34
业务流水号
 
 
 
 
     1.1附表-随迁人信息表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2)PH1.2.2 调动复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迁移证编号
历史档案没有,90年后有
3
迁入日期
 
4
迁移原因
按历史原样录入原因,近年的迁移证上有手改原因盖章的按手改的录入
5
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6
姓名
 
7
曾用名
 
8
性别
 
9
民族
 
10
出生日期
 
11
出生地
 
12
籍贯
 
13
文化程度
 
14
职业
 
15
婚姻状况
 
16
公民身份号码
 
17
原住址
 
18
迁往住址
 
19
联系电话
 
20
件号
 
21
页号
 
22
备注
 
23
业务类型
 
24
档案编号
 
25
业务流水号
 
26
系统ID
 
 
 
 
     2.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六、市内移居类;
(1)PH1.2.3 市内迁入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移居证编号
 
2
迁入原因
 
3
迁入日期
看移居证背面
4
与持证(申请)人关系
 
5
姓名
 
6
曾用名
 
7
性别
 
8
出生日期
 
9
公民身份号码
 
10
籍贯
 
11
民族
 
12
婚姻状况
 
13
文化程度
 
14
原住址
 
15
迁入地址
 
16
原户口所在地分局及派出所
 
17
联系电话
 
18
件号
 
19
页号
 
20
备注
 
21
业务类型
 
22
档案编号
 
23
业务流水号
 
24
系统ID
 
 
 
 
     1.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2)PH1.3.2 迁出市内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移居证存根编号
 
2
迁移原因
 
3
迁往地址
 
4
移居证签发日期
 
5
户别
 
6
户号
 
7
户主姓名
 
8
与户主关系
 
9
姓名
 
10
性别
 
11
曾用名
 
12
民族
 
13
出生日期
 
14
监护人
 
15
监护关系
 
16
出生地
 
17
住址(原住址)
 
18
本市(县)其他住址
 
19
籍贯
 
20
宗教信仰
 
21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2
文化程度
 
23
婚姻状况
 
24
兵役状况
 
25
身高
 
26
血型
 
27
职业
 
28
服务处所
 
29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30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31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32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2.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3)PH1.3.3 分户立户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户别
 
2
户号
 
3
户主姓名
 
4
与户主关系
 
5
姓名
 
6
性别
 
7
曾用名
 
8
民族
 
9
出生日期
 
10
监护人
 
11
监护关系
 
12
出生地
 
13
住址
 
14
本市(县)其他住址
 
15
籍贯
 
16
宗教信仰
 
17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18
文化程度
 
19
婚姻状况
 
20
兵役状况
 
21
身高
 
22
血型
 
23
职业
 
24
服务处所
 
25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26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27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28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29
原住址
 
30
变更地址
 
31
变更原因
 
32
变更日期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七、迁出类;
(1)PH1.3.1 迁往市外证明材料(包括迁出特区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迁移证存根编号
 
2
迁移原因
 
3
迁往地址
 
4
迁移证签发日期
 
5
户别
 
6
户号
 
7
户主姓名
 
8
与户主关系
 
9
姓名
 
10
性别
 
11
曾用名
 
12
民族
 
13
出生日期
 
14
监护人
 
15
监护关系
 
16
出生地
 
17
住址
 
18
本市(县)其他住址
 
19
籍贯
 
20
宗教信仰
 
21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2
文化程度
 
23
婚姻状况
 
24
兵役状况
 
25
身高
 
26
血型
 
27
职业
 
28
服务处所
 
29
何时何因何地迁来本市(县)
 
30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31
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32
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3
联系电话
 
34
件号
 
35
页号
 
36
备注
 
37
业务类型
 
38
档案编号
 
39
业务流水号
 
40
系统ID
 
 
 
 
 1.1副表-随迁人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与申请人关系
 
9
民族
 
10
籍贯
 
11
备注
 
12
联系电话
 
13
创建时间
 
八、出生入户类;
(1)PH1.4 出生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出生入户类别
分出生入户类和收养入户类
2
姓名
 
3
性别
 
4
出生日期
 
5
公民身份号码
 
6
籍贯
 
7
民族
 
8
出生地
 
9
申请入户地址
 
10
出生证编号(收养证编号)
 
11
父亲姓名
 
12
证件类别
 
13
父亲证件号
 
14
母亲姓名
 
15
证件类别
 
16
母亲证件号
 
17
结婚证编号
 
18
入户日期
 
19
联系电话
 
20
件号
 
21
页号
 
22
备注
 
23
准生证(计划生育证)号码
 
24
现住址
 
25
业务类型
 
26
档案编号
 
27
业务流水号
 
28
系统ID
 
九、注销类;
(1)PH1.5 死亡注销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身份证号
 
5
户籍地址
 
6
现住址
 
7
死亡日期
 
8
死亡原因
 
9
注销时间
 
10
申报人
 
11
与死者关系
 
12
联系电话
 
13
件号
 
14
页号
 
15
备注
 
16
业务类型
 
17
档案编号
 
18
业务流水号
 
19
系统ID
 
 
 
 
(2)PH1.6.4重复(虚假)户口证明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曾用名
 
3
性别
 
4
出生日期
 
5
公民身份号码
 
6
籍贯
 
7
民族
 
8
婚姻状况
 
9
文化程度
 
10
户籍地址
 
11
重户姓名
 
12
重户性别
 
13
重户身份证号
 
14
重户出生日期
 
15
重户民族
 
16
重户户籍地址
 
17
重户派出所
 
18
重户国家(地区)
 
19
处理结果
 
20
处理原因选项(虚假入户、双重户口、双重身份)
如:双重户口注销则增加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户籍地址、派出所名称项。如双重身份注销则增加对方身份地区项
21
注销时间
 
22
联系电话
 
23
件号
 
24
页号
 
25
备注
 
26
业务类型
 
27
档案编号
 
28
业务流水号
 
29
系统ID
 
 
 
 
     2.1副表-同时注销人员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与申请人关系
 
4
姓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籍贯
 
9
民族
 
10
婚姻状况
 
11
文化程度
 
12
户籍地址
 
13
备注
 
14
创建时间
 
 
 
 
     2.2副表-保留对方户口信息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业务ID
主表ID
3
姓名
 
4
曾用名
 
5
性别
 
6
出生日期
 
7
公民身份号码
 
8
籍贯
 
9
民族
 
10
婚姻状况
 
11
文化程度
 
12
户籍地址
 
13
备注
 
14
创建时间
 
十、项目变更类;
(1)PH1.6 变更更正(PH3.1变动更正人口信息通知单)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身份证号
 
4
出生日期
 
5
户籍地址
 
6
变更项目
 
7
变更后内容
(涉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采集变更后身份证号码)
8
变更后身份证号码
 
9
审批日期
 
10
联系电话
 
11
件号
 
12
页号
 
13
备注
 
14
业务类型
 
15
档案编号
 
16
业务流水号
 
17
系统ID
 
 
 
 
(2)PH1.7 七项变动登记薄册;
 
(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移出、移入、变更更正、入户登记、农转非等)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系统ID
 
2
登记类别
迁出特区登记表、出生登记表等
3
登记开始年份
 
4
登记开始月份
 
5
登记结束年份
 
6
登记结束月份
 
7
件号
 
8
页号
 
9
备注
 
10
业务类型
 
11
档案编号
 
12
业务流水号
 
13
创建时间
 
十一、居民身份证卷(PH3);
(1)PH3.2居民身份证卷;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姓名
 
2
性别
 
3
身份证号
 
4
出生日期
 
5
地址
 
6
受理时间
 
7
申请(监护)人姓名
 
8
申请(监护)联系电话
 
9
件号
 
10
页号
 
11
备注
 
12
业务类型
 
13
档案编号
 
14
业务流水号
 
15
系统ID
 
 
 
 
(3)PH1.2.3 结婚证材料;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准迁证编号
 
2
持证人
 
3
登记日期
 
4
男方姓名
 
5
男方身份证号
 
6
女方姓名
 
7
女方身份证号
 
 
 
 
(4)PH1.2.4 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信息单)
序号
采集字段
备注
1
房地产证号
 
2
权属人
 
3
身份证号码
 
4
占有房屋份额
 
5
房屋用途
 
6
房屋所有权性质
 
7
土地使用权来源
 
8
土地使用权性质
 
9
房地座落
 
10
建筑面积
 
11
使用权终止日期
 

 
(一)通用类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投标报价合理性部分(可选)
5-10
3
技术部分
30-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项目服务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10-1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2
质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
2-5
专家打分
根据保障措施横向比较打分
3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5
专家打分
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5-10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团队成员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等设备情况
3
专家打分
根据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7
管理制度
3
专家打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8
服务承诺方案
3
专家打分
根据承诺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9
现场讲标/答辩(可选)
5-10
专家打分
根据供应商现场讲标、答辩情况分档打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10-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3-6
专家打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2
社保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征募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3
纳税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一年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4
奖励、奖项、资质、资格(可选)
2-10
专家打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供应商社会责任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公益慈善
1
专家打分
提供近3年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和见义勇为情况证明材料
2
履约评价
3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履约评价资料打分。
3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不得分。
4
循环经济产品
1
专家打分
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
节能环保
3
专家打分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
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二)物业管理类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投标报价合理性部分(可选)
5-10
3
技术部分
30-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和规划
5
专家打分
根据规划与本项目特点的相适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2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10-1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管理方案横向比较打分,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保卫、停车场管理;
2、房屋建筑及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3、清洁绿化管理;
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5
专家打分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有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5
拟配备的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培训、管理措施
5-10
专家打分
1、项目人员配备合理、培训和管理措施具备可操作性;
2、符合国家政策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横向比较打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等设备情况
3
专家打分
根据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7
管理制度和档案
3
专家打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8
管理服务承诺
3
专家打分
根据承诺方案横向比较打分。服务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
现场讲标/答辩(可选)
5-10
专家打分
根据供应商现场讲标、答辩情况分档打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10-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3-6
专家打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2
社保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征募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3
纳税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一年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4
奖励、奖项、资质、资格
2-10
专家打分
1、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物业管理行业获奖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供应商社会责任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公益慈善
1
专家打分
提供近3年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和见义勇为情况证明材料
2
履约评价
3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履约评价资料打分。
3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不得分。
4
循环经济产品
1
专家打分
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
节能环保
3
专家打分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
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三)绿化维护类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投标报价合理性部分(可选)
5-10
3
技术部分
30-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10-1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养护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2
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环保等)
2-5
专家打分
根据保障措施横向比较打分
3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5
专家打分
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5
拟配备的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培训、管理措施
5-10
专家打分
1、项目人员配备合理、培训和管理措施具备可操作性;
2、符合国家政策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横向比较打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养护机械等设备配置情况
3
专家打分
根据拟投入使用的设备配置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7
管理制度
3
专家打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8
服务承诺方案
3
专家打分
根据承诺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9
现场讲标/答辩(可选)
5-10
专家打分
根据供应商现场讲标、答辩情况分档打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10-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3-6
专家打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2
社保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征募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3
纳税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一年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4
奖励、奖项、资质、资格(可选)
2-10
专家打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供应商社会责任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公益慈善
1
专家打分
提供近3年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和见义勇为情况证明材料
2
履约评价
3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履约评价资料打分。
3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不得分。
4
循环经济产品
1
专家打分
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
节能环保
3
专家打分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
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四)信息系统维护类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投标报价合理性部分(可选)
5-10
3
技术部分
30-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项目维护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10-1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维护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2
应急维护服务方案
5
专家打分
根据应急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3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2-5
专家打分
根据保障措施横向比较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5-10
专家打分
根据项目团队成员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横向比较打分
6
系统维护备件、易损件配备情况
3
专家打分
根据备件、易损件的管理、供应、质量保障等横向比较打分
7
管理制度
3
专家打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8
服务承诺方案
3
专家打分
根据承诺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9
现场讲标/答辩(可选)
5-10
专家打分
根据供应商现场讲标、答辩情况分档打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10-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3-6
专家打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2
社保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征募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3
纳税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一年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4
奖励、奖项、资质、资格(可选)
2-10
专家打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供应商社会责任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公益慈善
1
专家打分
提供近3年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和见义勇为情况证明材料
2
履约评价
3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履约评价资料打分。
3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不得分。
4
循环经济产品
1
专家打分
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
节能环保
3
专家打分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
提供产品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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