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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2024年污水处理场废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公开竞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编号:LHSHCG-24-03-FW043
辽河石化公司2024年污水处理场废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该项目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审批,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辽河石化公司2024年污水处理场废油泥减量化处理
二、采购范围
1、辽河石化公司炼油五部水处理8#CAST池现有来自水解酸化罐T201A/B的清罐污泥约5000吨(预估量),污泥含水率约95%,需进行减量化处置。
2、服务期要求:2024年6月1日(暂定)至2024年8月31日,如发生多次公告,本时间顺延,以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为起点。
3、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个标段,估算金额57万元(含税),最高限价57万元(含税)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炼化装置工作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减量化处理后油泥含水率指标等关键页(此项不作为否决项)。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委派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对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配合、制定方案,并交付甲方审核,需提供委派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服务过程中,人员必须遵循甲方的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如因乙方人员违规违章发生的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对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配合。
4、设备要求:
4.1投标人在进行油泥减量化处理过程中,应根据油泥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2投标人提供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的油泥减量化处理成套撬装设备,设备现场布置符合辽河石化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受场地影响场地长宽40m*5m,撬装设备占地面积应<200m2)。油泥处理撬装设备的处理能力>111吨/天(按入口油泥量计),且具备连续生产的能力,油泥处理速度应满足污水处理场生产要求。
4.3投标人负责提供专用防爆设施、临时管线、连接件及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等所有工艺处理所需设备及材料,与甲方共同检查系统的隔离措施,确认是否具备接收条件。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连接公用工程,摆放设施和药剂,连接流程管路设施。
5、处置要求:
5.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减量化处理,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2油泥减量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油和废水,应按照辽河石化公司生产运行部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的要求进行定点收集排放,严禁乱排乱放。
5.3经减量化处理后产生的油泥外委处置费用由中标人向甲方支付,支付标准参照甲方2024年废油泥(251-003-08)外委处置价格500元/吨(含税)执行,支付方式为甲方从中标金额中直接扣除。
5.4油泥处理撬装设备排放的污水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即:PH值6-9、石油类<70mg/L、COD<700mg/L。由辽河石化公司检验计量中心负责污水采样分析监测工作,监测频次1次/天,每超标一次处罚中标人1000元。如排放的污水对污水处理场生产运行造成影响,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5.5辽河石化公司炼油五部负责组织开展油泥减量化处理前、后的油泥采样分析工作,检验计量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出具油泥含水率分析报告,以此作为费用结算依据,含水率>74%的油泥不予结算处理费。减量化设施处置后的油泥每天进行采样分析,抽样数量根据每天减量化设备产生的废油泥量动态调整。
5.6投标人应明确油泥处理撬装设备现场外接引公用工程要求及能源单耗数据,现场所需各类外接引介质由甲方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方式为甲方从中标金额中直接扣除。油泥处理撬装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日常运行维护以及设备运行产生的药剂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7甲方负责处理减量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投标人负责将减量化处理后的油泥用吨袋进行整备包装。
6、财务状况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近三年(202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8、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竞价项目响应。
9、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响应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响应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潜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响应人在购买响应文件时,应确认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该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2响应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缴费与采购文件下载方式详见公开竞价公告附件2,缴费后请响应人扫描附件2《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步骤》中企业开票码,以便财务处统一开具标书费发票。
4.3此次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响应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响应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响应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响应文件。
网上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响应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考虑响应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响应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响应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响应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操作,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响应文件。
5.2潜在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交纳1万元人民币的响应保证金。
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公开竞价公告附件3。
5.3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响应人可登录该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辽河石化公司主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
联系人:吴尧、赵肖潇
联系电话:0427-7658332、7658209
电子邮箱:69176756@qq.com
监督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纪委邮箱:675646963@qq.com
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公开竞价公告附件
注:公开竞价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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