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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4-2098-002]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横二路、滨海路西段、规划纵一路南延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横二路、滨海路西段、规划纵一路南延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南二路西、二十涌南二路东)等两个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横二路、滨海路西段、规划纵一路南延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横二路、滨海路西段、规划纵一路南延段),本项目含3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约2.01千米。其中,规划横二路,西起万环西路,东至规划纵三路,道路全长1.04千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滨海路西段,西起规划纵一路,东至万环西路,道路全长0.52千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规划纵一路南延段,南起滨海路西段,北至二十一涌北路西延段,道路全长0.45千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2895.30万元,其中工程费25214.96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
2.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等。
2.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施工所涉及的安全评估方案、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消防、防雷、人防、环保、电力办理报审等),承包人负责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的具体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
工期(交货期) 约39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119.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的资质: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融通大厦13楼
招标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9106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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