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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3a190e02-52bf-4573-93c4-e141cf83b968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a190e02-52bf-4573-93c4-e141cf83b968
建设规模: 易门县新建及改建道路约47.674km,涵洞64个,本标段建安工程费1496.3183 万元。3a190e02-52bf-4573-93c4-e141cf83b96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30 17:4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0877-2051526、0877-205168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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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400135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7 09:00
开标地点: 玉溪市3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96.318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该项目的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即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前期测绘成果、林勘成果、初步设计成果复核;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如有)、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配合完成结(决)算、保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为:
2.5.1勘察设计范围:
(1)前期成果复核:对本项目前期测绘成果、林勘成果、初步设计及相关成果复核;
(2)勘察工作: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由有经验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判断所承揽的应急道路是否需要进行勘察并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按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规范规程对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通过勘察,正确反映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为设计、施工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3)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在设计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本项目区内路网连通、搭接、使用功能完善,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技术审查及相关行政审批等。项目施工图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投资控制在中标总价金额内),设计成果不得变更调整,若因设计成果不能满足使用功能及实际需求导致的调整方案,造成的工期、质量、投资额超过中标总价金额等一切责任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单位应积极与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对接,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工程质量、耐久和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具体工作时限、设计深度要求及质量达到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并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等。
在确保项目合规性(2个8:2且不占红线)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满足各项技术指标和招标人要求对控投资(总价)、限单价等采取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招标人有权调整建设规模、内容、路线及线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内路网连通、搭接、使用功能完善等),因投标人测量、地勘、设计缺陷、错、漏等原因导致的调整建设规模、内容、路线及线型引起的超投资的一切责任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2.5.2工程施工:
按最终批准实施的项目和对应项目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后期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投标人必须全部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完成中标标段的工程总承包任务,且本项目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中标总价。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时超出中标总价,则按照中标总价进行结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时未超出中标总价的,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5.3总承包管理:
①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林勘及用地保障等相关工作);
②做好工程所需的相关检测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③对专业发包单位管理、协调、配合;
④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
⑤竣工资料归档备案;
⑥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未尽工作按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执行。
2.5.4总承包招标完成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及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
2.5.5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予以配合,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索赔。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②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
1.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公路桥梁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2.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经理2.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2.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3.1.注册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公路桥梁工程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月。
设计单位至少有1名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月。
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注:在建工程指的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对应提供承担过的设计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举例:联合体牵头人A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B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则该联合体即视为满足1个业绩要求),各类型业绩标准如下:
(1)施工类似业绩:
提供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或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或乡村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扫描件为准)。
(2)设计类似业绩:
提供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或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或乡村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扫描件为准)。
其他: 1.财务要求: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则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三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备标准。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七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予以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分别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4.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更换承诺书及投标廉政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6招标公告 -上传.pdf2024-04-30 19:09:53
23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4-04-30 17: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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