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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奈曼地区)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奈曼地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3-FZ26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在内蒙古奈曼地区对辽河油田奈曼地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进行集中处理。通过现场收集将废弃钻井液运输至泥浆处理站,采用接浆筛分、添加药剂进行脱稳、混凝、絮凝和压滤等工艺处理达到固液分离,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符合环保要求并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
1.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3】46号
3.暂估金额:290万元(不含税)
4.标段划分:1个
5.中标人数量:1个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负责处理辽河油田奈曼地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包含废弃钻井液拉运、处理和将处理后固液相拉运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
2.2.2最高投标限价:废弃钻井液及岩屑处理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立方米(不含税,包含泥浆收集、拉运、处理等所有费用)
2.2.3暂估工作量10394立方米,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实际工作量以建设单位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4实施地点:内蒙古奈曼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要求
2.5.1.1主要工艺:
2.5.1.1.1油井开钻前,使用挖掘机将摆放接浆罐处场地进行平整,铺设防渗措施,摆放接浆罐,随后钻井产生的废弃钻井液进入接浆罐,定期采用挖掘机和运输车辆配合将罐内物料运至泥浆处理站。
2.5.1.1.2中标人中标后应具备齐全的处理设备设施、施工车辆,处理药剂和操作人员,中标人泥浆处理站年处理能力不小于2万立。中标人处理工艺是将废弃钻井液通过筛分接收装置清洗分离出大粒径岩屑后,进入脱稳装置加药脱稳、混凝、絮凝,并进行液相分离;固液分离形成的泥饼符合环保指标要求。
2.5.1.1.3分离后的固相、液相分别使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1.2. 中标人使用废弃钻井液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岩屑粒径d≥5mm,清洗后的岩屑能满足堆放和井场利用要求;固液分离泥饼达到随时装运要求。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按变化后要求进行调整;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见下表。
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
序号
控制项目
限值
1
PH值
6~9
2
石油类,ml/L
<10
3
氯化物,mg/L
<500
4
砷,mg/L
<0.5
5
钡,mg/L
<10
6
镉,mg/L
<0.1
7
铬,mg/L
<1.5
8
六价铬,mg/L
<0.5
9
铅,mg/L
<0.5
10
汞,mg/L
<0.02
11
硒,mg/L
<0.1
12
镍,mg/L
<1.0
13
铜,mg/L
<2.0
14
银,mg/L
<0.5
15
锌,mg/L
<5.0












2.5.1.3.中标人要配备专职QHSE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负责做好生产过程记录等应建资料的建立、填报工作。
2.5.1.4.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5.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以上质量要求进行承诺。若达不到以上要求,除需按照以上质量要求重新处理至合格外,还需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处罚、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招标人合同总金额的1%。
2.5.1.6.中标人负责废弃泥浆及处理后固相、液相的运输。剩余液相运输车辆,采用罐式车辆运输,罐体入孔应密封;泥浆和剩余固相运输车辆采用箱式自卸车辆运输,并配备、使用上盖或其他防污染措施。中标人实行车辆GPS监控制度。从产生地点提供设备收集、使用车辆运输到处理站,并负责对处理后的固相、液相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拉运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2本项目执行的服务标准、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但不限于以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Q/SY02011)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投标人在项目地区的泥浆处理站具有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或承诺在合同签订90日内在项目地区建设泥浆处理站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月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012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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