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46 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2.75亿元。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主要包括 3 个子项目: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
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工程
通过泵站及管道,分别向南新塘河和机场路综合管廊输送,再生水回用量整体按照 33 万吨/天考虑。其中至南新塘河的生态补水再生水管规模为 17 万吨/天,新建管径 DN1400 管道,长约 10.3km;至机场路综合管廊入廊再生水管规模为 16 万吨/天,新建管径 DN1400 管道,长约 2.3km。对厂中现状再生水泵房进行改造,现状 8 万吨/天规模扩到33 万吨/ 天。
(二)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
通过泵站及管道,将再生水输送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甬江以南段),再生水入廊规模为 10 万吨/天。新建 DN1000 再生水管道,长度约 1.4km,管道自福明净化水厂接出,沿曙光北路中央绿化带布置,接入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对现状再生水泵站进行临时简易改造,规模为 10 万吨/天。接入世纪大道综合管廊系统再生水管将来可作为出廊管功能使用,补充周边河道生态用水。
(三)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
通过泵站及管道,将再生水输送至环城南路综合管廊,再生水入廊规模为 32 万吨/天。新建 DN2000 再生水管道,长度 2.04km,自厂区沿着厂区北侧绿地至宁南北路,预留环城南路综合管廊远期接入口,再生水入廊后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输送。考虑环城南路综合管廊还未建成,为实现南塘河近期补水,从新建 DN2000 再生水入廊管道接出一根 DN1000 压力管,沿环城南路南侧过奉化江至南塘河,长约1.4km。再沿南塘河内铺设 DN1400 再生水配水管至尹江路,长约2km,实现南塘河水环境提升。
新建一座临时再生水泵站,规模为 26 万吨/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投资估算审核(如有)、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程交付资产清单及报告的编制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止。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除联合体牵头人外)不超过1家。 
3.2.2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若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根据《宁波市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甬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甬建价[2009]44号)、《关于加强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6〕66号)的规定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进甬分支机构备案手续);
3.3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2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5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如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投标地点: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
10.开标地点: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bxindagc.com)发布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涌金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受理人:竺工
电话:0574-87375708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