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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二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1G24052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区
2.3建设规模:二期工程拟在预留用地上新建厂房38636.84平方米,其中包含109装配车间7430.94平方米、111成品车间4457.88平方米、112检测车间26748.02平方米;在哈玻院原有厂区内新建厂房2100平方米,其中包含307小型壳体生产车间1050平方米和308壳体检测车间105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4.07万平方米。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112检测车间及建筑体范围内供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
     二标段:1、109装配车间;2、111成品车间;3、以上建筑单体范围内供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4、厂区道路,包括其中的:污排、雨排、供电外网等;5、厂区室外管廊,包括其中的:供暖管线、供水管线、消防管线等。
    三标段:1、307小型壳体生产车间;2、308壳体检测车间;3、厂区道路,包括其中的:污排、雨排、供电外网等;4、厂区室外管廊,包括其中的:供暖管线、供水管线、消防管线等。
2.4计划工期:一、二标段为2024年6月22日—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497天;三标段为2024年6月22日—2025年2月20日,总工期244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一标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二标段:50888689.7元、三标段:20526900.9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05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2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黑龙江中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哈新管住建发[2024]1号),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642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6
    日   期:2024年05月2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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