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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300-03764
二、项目名称: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嘉泰新型墙体材料厂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C1606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初沉池、MBBR池及磁混凝澄清池的污泥进行运输及处置服务
服务要求:运输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拟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符合公安、道路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有相关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处置地点及路线不指定。 2.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必须安装GPS,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的要求,以防止偷排偷倒,或违约使用车辆。GPS平台系统应具备行车记录功能、数据设置及采集、打印、报警与远程监控等功能GPS功能需开放给采购人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污泥装车外运并作无害化处置,具有足够的车辆,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调换车辆保证正常运输。对所雇用驾驶人员各项行为负责,如出现各种违法行为、打架斗殴及各种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财物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接收污泥时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环境、质量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每车离场前必须清扫干净装车区域地面,保持该区域卫生情况良好,若发现装车区域地面卫生情况未达到成交供应商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罚款处理。 5.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发生的各种对外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成交供应商须将污泥运输车辆的车牌、核定载重及司机向采购人备案。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密封良好,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道路和环境事件以及产生的纠纷和造成交通、交警、路政、环卫、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污泥后,必须将污泥送至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污泥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在每次接收污泥时,均向采购人提供上一车次污泥处置场地接收污泥的凭证,凭证中的污泥量必须与出厂计量重量一致。 8.成交供应商须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卫生等所有事项承担一切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运输业务的车辆必须适于本项目所指服务内容的合法证件及车辆保险,并保证在本项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采购人有权监督、查阅污泥运输车辆的行车记录或数据,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记录,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偷排偷倒等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该部分污泥运输处置费用,因偷排偷倒等导致的法律及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履约周期:合同生效后根据现场预处置量每天进行运输、处置,不得留滞。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污泥处置要求 1.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要求:污泥运至成交供应商的处置地点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处理要求,进行合法和有效的污泥资源化处置,并且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成交供应商对处置的后果负责。在不增加采购人的任何费用,满足国家规定、规范的前提下,可做相应的技术升级改造,若因此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责任或损失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如实记录污泥接收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报送,成交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污泥管理台账》、《污泥转运信息联单》。 3.成交供应商保证采购文件中要求其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等凭证,在本项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自行或联同生态环境、水务等政府部门对成交供应商的污泥处置现场及台账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须予以配合。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合理和有效处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该部分污泥运输处置费用,因违法处运输置等导致的法律及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处置现场配备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地磅设施。 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有效的后备污泥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并向采购人备案,应急预案须包括成交供应商工厂停工污泥临时处置工作等应急措施。 6.成交供应商最终处置污泥产生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须自行处理衍生产品,如发生处置后产品出现一切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立伟、刘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3%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94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清淤污泥运输和处置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6133399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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