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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集成一体式(单体机)供水设备,设备安全年限不少于8年,中标企业根据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所有使用的涉水产品批件、附件、合格证明及供应商资质、施工图纸等交学校备查。直饮水系统的深度净化技术采用纳滤为核心的技术(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提供3C认证证书,产品必须贴有CCC防伪标签。
2、外观结构要求
2.1 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毛刺、无锐角、无污渍、无锈蚀。
2.2 焊接件不应有漏焊、漏料现象,各零部件机械装置及装配连接件、紧固件应无松动。
2.3 压力容器不应有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
2.4 阀门及其活动的零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2.5设备配套的测量仪表量程及精度应满足出厂标称的要求。
2.6 外观及结构还应符合JY/T 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第5、6章的有关要求。
3、水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
3.1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的管道需要用到食品级不锈钢。
3.2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应具有对产品水的紫外线消毒功能。
3.3 设备出水有常温水、热水。
3.4 热水应有出水温度控制调节装置,在 35 ℃~65℃范围内可调。出水温度应在所示温度±5 ℃内。需安装有热交换器,具有热能回收功能,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5 饮水终端设备实际净水流量应大于标称净水流量。
3.6 纳滤处理方式下脱盐率应在50%~90%的范围内。
3.7 纳滤方式水回收率应≥50%。
3.8 密封的水处理系统中应有单向的减压放气安全阀。工作压力应在正常许可的压力范围内,不应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值的80%。负压进气阀应安装专用的进气过滤装置。
3.9 选用紫外线消毒装置时,紫外线有效计量不应低于40mJ/㎡。应符合GB/T 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的要求,应加装紫外线失效监测装置,如果紫外灯失效则应立刻停止供水。
3.10 选用臭氧消毒装置时,根据不同水质情况,选择最佳投加量与接触时间。投加量为:净水中溶解臭氧量为0.1mg/L~0.5mg/L条件下,接触时间应为5min~10min,应满足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的6.4.2.2的要求。
3.11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噪声应不大于50dB。
3.12 加热的水箱和管路部分应有保温材料覆盖,达到节能的要求。
3.13 应具备自动开机启动功能。具备进水水压不足停机保护、水满停机功能,须提供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
3.14直饮水设备,直饮水主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分机为饱水机产品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准;集成一体机为商用电器,需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办理的“CQC”节能认证证书。
3.15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
4、过水容器、涉水零件及管道的要求
4.1 设备整机和过水滤芯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涉水零件应有按GB/T 17219检测合格的报告或批件。
4.2 设备进水管道应单独设置,压力应为0.1MPa~0.4MPa,如果进水水压过低则需要安装增压泵。
4.3 设备中涉水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要求。
4.4 采用塑料材料的零部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
4.5 设备的水箱、阀门、管道、连接件、加热内胆与产品水接触部分的不锈钢零件,应符合GB 4806.9的要求。管道连接件不应造成细菌滞留繁殖以及其他颗粒的聚积,应尽量减少管路内部的凹凸不平。
4.6 采用橡胶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应符合GB 4806.11的要求。
4.7 过水容器和连接密封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4.8 在设备中的过水容器、管道、阀门及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安装前应经冲洗、除油、除污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消毒后进行密封处理,并标识操作者的部门、工号、签字或印章。
4.9 新设备在使用前滤芯不应过水检测,各管道内部应无残余水滴,表面应干燥清洁。
4.10 设备应设有总净水量的计量装置,加装带有自动净水流量统计或运行时间计时(提醒滤芯更换)装置。滤芯应按照设计更换周期与实际工作参数综合考虑及时进行更换,避免二次污染。
4.11 其他与水接触的管道材料及部件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5、出水水嘴的要求
5.1 每个出水水嘴具备智能杀菌功能。
5.2 专用水嘴的开关应灵活有效,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5.3 最边上两端水嘴距墙应≥200mm,水嘴间距≥350mm,高中学生适用的水嘴间距应≥450mm。
5.4 出水开关的高度应以用水学生平均身高设置,距地面0.7m~1.5m,为方便不同身高学生的取水设备应同时采用高低水嘴设计。
5.5 采用电动电磁阀控制的出水阀应符合JB/T 7387的要求,且应采用≤24V低压控制电磁铁。阀体开关寿命要求带压力开关次数应≥10000次。阀体开关离出水口≤150mm。阀体的塑料材料应符合GB 4806.7,金属材料应符合GB 4806.9,橡胶材料应符合GB 4806.11的要求。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的应符合GB 18145-2014第6章的要求。
5.6 每一个饮水处的所有水嘴同时出水的情况下每个水嘴出水流量应≥1.5L/min。
6、直饮水原水水源为自来水。所投产品出水水质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须提供国家职能部门或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与投标产品名称型号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在服务期限内有最新的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投标人应作出承诺达到新标准及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设备的电器和接线安全要求
7.1 布线槽应光滑,无锐边。布线不应接触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插片等。
7.2 各部件之间的导线和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的连接点,在正常使用中或运行维修时,不应受到过大的拉力。
7.3 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第16章的要求。
7.4 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无闪络、打火现象,绝缘电阻应大于500MΩ。
7.5 布线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第23章的要求,不应有散乱、紧绷、线头脱落、悬空等可能引起发生电气危险的缺陷,布线结构应便于后期维修更换和固定。
7.6 在设备内部的电器连接及各种开关电器应做防水处理。
7.7 使用额定电压220V或380V,频率50Hz。
7.8 电源连接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第25章的要求,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其他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
7.9 接地措施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第27章的要求。
7.10 其他电器安全应符合GB 4706.1-2005的要求。
7.11 应使用自动运行系统,具有自动总净水量统计、滤芯更换时间提醒、产品水质自动检测装置、自动开关机,日期、星期自动显示、临时运行、流量监控等功能。
8、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要求
8.1 给排水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 50099-2011中10.2和GB 50015-2003中5.7的要求。
8.2 输水管线的预埋施工应单独布管,不应固定在暖气、下水、电器、通风管道上,饮水管接头应设置在暗盒内。户内管线也应固定可靠,并同时设有保护槽或管,保护管线防止受力破裂渗漏,引起污染。
8.3 饮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按GB 50099-2011中6.2.2的要求,应距污水池、垃圾设施(桶、站、房)、理化生实验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25m.。
8.4 设备供水管道的零件在施工前应经清洗消毒,除油、除污,不能与其他生活用水的零件混用。
8.5 在进水口前应安装防回水的单向阀,用于清洗、排水和采样。
8.6 饮水处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无辐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面应有一定的疏水坡度且不能有积水。
8.7 电器电路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099-2011中10.3和GB 50254的要求。
8.8 接地装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 50169的要求。
8.9 安装位置应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配电箱等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同时应配置独立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每五年报废更新。
8.10 应在从施工安装验收后开始进行试供水48小时。
9、直饮水机配备要求
9.1 保证每50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
9.2 饮水设备水处理能力应满足:每人每天1L~2L(工作及学习时间)。
9.3 取水点设置位置: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等。
9.4 饮水取水处应有排队等候的空间,不应占用走道的疏散空间。
9.5 饮水取水点应远离污染源。
10、直饮水机运行环境要求
10.1 运行环境温度在-6℃~45℃之间。
10.2 运行环境的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0%。
10.3 饮水处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通电通水和排水的要求。
10.4 直饮水机设置应远离污染源。
1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的工艺流程图。
二、相关标准:
1、JY/T 0593-2019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
2、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1〕14号。
4、《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所涉及的标准文件。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
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原建设部 原卫生部令第53号)。
7、若以上标准在采购进行时有更新或修改,以及新的行业标准办法颁发时,应参考最新的标准修改参数再进行采购。
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清单
序号
名 称
品目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一、供水设备
1
二龙头直饮水机
饮水器
1.加热内胆容量:≥7.5升;
2.功率,电源:1.5KW,220V/50HZ;防护等级≥IP44;
3.出水方式:2龙头,1开水1常温水,触摸式按键取水;
4.出水量:开水20升/小时;
5.外形尺寸(mm):350×440×1390mm(±20mm);不锈钢材质,外壳采用喷涂防护。
6.5级过滤:PP棉+颗粒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一体式颗粒活性炭滤芯,净水流量≥0.39L/min,额定总净水量≥4000L。提供设备整机和过水滤芯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明过滤配置及净水参数且涉水批件主要成分或部件范围需包含PP棉滤芯、颗粒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膜、一体式颗粒活性炭滤芯、滤瓶、蓄水桶、不锈钢内胆、过流式紫外线杀菌器等。
7.产品同时提供节水认证、CCC认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8.提供产品主要部件不锈钢内胆、热交换器、水嘴、电热管、PP棉滤芯、滤瓶、纳滤膜带CMA的检验检测报告。
25

16880
422000
2
四龙头直饮水机
饮水器
1.加热内胆容量:≥30升;
2.功率,电源:3KW,220V/50HZ;防护等级≥IP44;
3.出水方式:4温开水,触摸式按键取水;
4.出水量:温开水120升/小时;
5.外形尺寸(mm):1430*510*1380(±20mm);不锈钢材质,外壳采用喷涂防护。
6.5级过滤:PP棉+颗粒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一体式颗粒活性炭滤芯,净水流量≥1.58L/min,额定总净水量≥4000L。提供设备整机和过水滤芯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明过滤配置及净水参数且涉水批件主要成分或部件范围需包含PP棉滤芯、颗粒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膜、一体式颗粒活性炭滤芯、滤瓶、蓄水桶、不锈钢内胆、过流式紫外线杀菌器等。
7.产品同时提供节水认证、CCC认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8.提供产品主要部件不锈钢内胆、热交换器、水嘴、电热管、PP棉滤芯、滤瓶、纳滤膜带CMA的检验检测报告。
10

28800
288000
二、电源系统
3
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设备零部件
23A漏电保护器、2P空开盒等零部件。
35

100
3500
4
电线、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1.套管、电线、电缆、控制线及辅材等;
2.电缆数量满足整个水处理系统需要,选用国标全铜电缆材质。
35

300
10500
四、给排水系统
5
水配套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现场用水施工配套
35

200
7000
五、其他项目
6
施工安装费
其他安装
施工配套
35

300
10500
7
现场修复及清理费
其他安装
施工配套
1

8500
8500
合计
750000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本项目核心产品:二龙头直饮水机
2、以上预算含三年售后保修及易损件、耗材更换(至少每学期对设备清洗、消毒、更换滤芯等耗材一次,每月定期维护,确保饮用水质量达标);所有价格为预算包干价格,包含人工费、税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校区直饮水点布置情况表
 
设备型号
布置位置
数量
合计
1
二龙头直饮水机
逸夫楼(西)
4台
25台
体育组办公室
1台
学生公寓
16台
其他
1台
2
四龙头直饮水机
笃行楼
2台
10台
逸夫楼(东)
3台
笃学楼
5台
3
 
合计:35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交付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施工安装、试运行且安装调试合格,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验收,正式开始供水。
2、采购项目交付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等,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包含成品标的物及技术服务及施工安装。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验收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按政府采购的一般验收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采购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家委会代表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疾控中心水质检测全分析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学校验收时审查(水质检测按照CJ 94-2005标准,若验收时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饮水设备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标选择其他投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水质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学校留存。
6、项目验收后,由长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付款依据。
7、供应商在学校的饮水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由供应商负责办理,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8、验收时的检验标准及方法参照JY/T 0593-2019执行,若验收时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学校与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服务要求及标准签订采购服务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
2、按学校的供水需求,提供科学规范的设计施工方案经卫健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进行施工。
3、供应商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学校指定的场地, 按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安装调试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
5、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学校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如在长沙无服务站点的,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在长沙设立服务站点,或委托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进行服务,并在长沙地区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提供 24h畅通的维修应急电话,有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并将维保服务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直饮机附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供应商须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有服务站点的须对“在长沙地区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等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在服务期内由供应商依法承担设备、饮水质量、人身安全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服务期内直饮水机的损坏由供应商以保障学校师生的正常饮水的情况下(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如因设备为人为损坏,供应商先进行维修或更换后,所需费用由学校支付,并由学校再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人员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就直饮水设备的使用操作、日常清洁及维护、一般情况下的故障处理等方面免费培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安装时接水、接电、机房布置,废水排除、增加压力设备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1、供应商应提供包含文字图片等直饮水设备的全套使用说明书。
12、所投产品的服务体系:自建或与第三方签订服务的售后点应该在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出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问题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最迟24小时解决。供应商应对每次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回访,建立评价机制。
13、供应商应提供7*24*365服务热线,当学校直饮水机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反映并得到处理。
14、供应商应定期回访,最少一学期或一季度一次,调查学校师生对于饮水设备、维保服务的看法和意见,出具调查报告,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师生提出的有意义的修改意见进行设备和服务上的优化。
15、供应商应承诺中标期满后,后续服务如若未中标,也应向采购人及时优惠提供相关服务及直饮水机配件,供应商应提供直饮水机配件及相关服务的优惠价格表。
16、供应商应协助学校建立直饮水机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要求。应设立运行记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保养记录。
17、水质自检要求:要求供应商于学生在校月份不定期对所服务的学校采集水样进行自检(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水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文档应当完整清晰,并按时交由学校永久保存,学校应同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自检取样位置由学校任选,采样过程由学校全程监督,检测报告单要有被检单位、检测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论、检测人、检测部门盖章等信息。
若检测水质不合格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暂停设备使用,立即进行问题排查及处理,在水质恢复正常后,应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每周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一月后水质未出现问题则恢复为常规检测要求。若直饮水机出现零部件老旧损坏、损耗过大、线路老化等问题,即使不影响出水水质,也应及时更换。
18、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及时做好滤芯更换,维护保养及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开学正常供应合格直饮水。
19、供应商应定期对饮水设备水路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所有过滤滤芯的更换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和使用时间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
20、耗材更换:供应商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耗材,针对消耗量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须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及时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弃耗材应做好标签(名称、更换日期、更换人),与更换记录一同交由学校保存。
21、人员要求: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维保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到学校进行设备消毒、检查和维护时统一穿着本企业的服装,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和健康证等)在学校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方可进入校园,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不影响学校师生的饮水需求和日常教学活动。供应商服务人员如有更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学校,提供更改的服务人员信息报备。
22、重大活动(如“三考”)开展前供应商须对直饮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重大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驻守,确保直饮水供应万无一失。
23、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及时查明原因,若因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及时消除污染,解决问题,更换全新的饮水设备,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若非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配合学校处理此事件,在水质回复正常后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饮水设备未出现问题,且出水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配合学校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24、供应商应有停水应急处理预案,在学校停水时能提供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25、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健康饮水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饮水教育宣传工作及活动。
供应商直饮水日常管理要求:
1、供应商(制造商)应建立健全直饮水设备售后运行维护制度、水质检验制度和管理档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直饮水的日常使用维护;定期对直饮水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并做好记录,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水处理材料和部件;对学校反映的直饮水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新设直饮水设备在开始供水前、直饮水设备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或停止使用7天以上(含7天)恢复供水前或更换水处理材料后应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应及时对水处理材料及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2、供应商(制造商)应积极配合学校建立有关直饮水卫生安全的制度,针对学校直饮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和措施。
3、供应商(制造商)应积极配合学校直饮水管理员的工作,耐心解答直饮水设备日常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疑问,必要时为学校直饮水管理员提供相关培训。
4、在发生水质应急事件时,供应商(制造商)要积极配合学校处理,如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供应商(制造商)要承担责任,及时解决问题,并查找原因,及时优化,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制造商)要积极配合学校保障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5、供应商(制造商)应配合学校的健康饮水宣传工作,提供有关健康饮水的宣传资料,并积极组织开展健康饮水宣传教育活动。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式供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完成后,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30%。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2、本项目采用购买设备包干形式实施,根据项目要求及现场情况,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安装(含辅材),质保期(或服务期)内设备维护、配品配件(易损件)、耗材,验收,培训,管理,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若学校只增加了部分学生人数,未达到整班人数要求的,不考虑增加设备。若超过整班人数及以上的,应按采购人要求增加相应的设备或直饮水出水口。
4、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本行业的发展自觉做好学生健康饮水、饮水设备的升级改造,保证水质优于同行业标准。甲方因办公楼、教学楼、教学用房等实施提质改造或新建的,乙方负责免费拆装原设备,新增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学校另行支付,需实施政府采购的依法采购。
5、投标人应有自检能力,有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能进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PH值、臭氧、耗氧量等指标的检测。(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上述内容,不提供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7、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学校取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并为学校免费提供服务期三年内“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上述内容,不提供则为无效投标)
8、投标人应在本次投标时作出承诺,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质保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响应文件中不提供则为无效投标)
9、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须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按采购人及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建设好本项目,出水水质必须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履约,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报长沙市教育局及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本章节中“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按“投标人(供应商)”理解。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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