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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阿克陶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04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阿克陶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独立环保设备资格生产厂家。(2)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配套班子人员齐全。(3)疆外或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现变更为:1.资质等级及范围:[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应在新疆建设云上已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疆外或自治区区外联合体若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 10 号) 要求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⑥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如 1 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要求以及以下其它要求)。
    4.其它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独立环保设备资格生产厂家。(2)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配套班子人员齐全。(3)疆外或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原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近3年类似业绩(至少提供1项近3年招标金 额不小于本次招标项目的锅炉烟气治理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业绩要求:近3年类似业绩(至少提供1项近3年锅炉烟气治理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15日
现变更为: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5日。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0时30分。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0时30分。
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在进行确认。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晓。特此说明!
招标人: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新疆西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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