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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学校直饮水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1、直饮水系统的深度净化技术应采用以超滤或纳滤为核心的组合技术。供应商所投产品出水水质应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提供水质符合要求且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型号应覆盖所投产品型号)
2、水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
2.1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的管道需要用到食品级不锈钢。
2.2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应具有对产品水的紫外线消毒功能。
2.3 设备出水有常温水、热水。
2.4 热水应有出水温度控制调节装置,在 35 ℃~65℃范围内可调。出水温度应在所示温度±5 ℃内。需安装有热交换器,具有热能回收功能。
2.5 饮水终端设备实际净水流量应大于标称净水流量。
2.6 纳滤处理方式下脱盐率应在50%~90%的范围内。
2.7 纳滤方式水回收率应≥50%。
2.8 密封的水处理系统中应有单向的减压放气安全阀。工作压力应在正常许可的压力范围内,不应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值的80%。负压进气阀应安装专用的进气过滤装置。
2.9 选用紫外线消毒装置时,紫外线有效计量不应低于40mJ/㎡。应符合GB/T 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的要求,应加装紫外线失效监测装置,如果紫外灯失效则应立刻停止供水。
2.10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噪声应不大于50dB。
2.11 加热的水箱和管路部分应有保温材料覆盖,达到节能的要求。
2.12 应具备自动开机启动功能。具备进水水压不足停机保护、水满停机功能。
2.13 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
2.14 饮水设备具有管路高温消毒无菌技术,无需人工处理,智能化操作,安全可靠无副作用。(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2.15 饮水设备具有智能排换水,水质保鲜技术,每天使用新鲜水质。(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2.16、饮水设备具有滤芯管理、伪劣滤芯识别技术:具有滤芯真伪识别、使用寿命提醒功能,保证水质卫生安全。(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2.17、加热安全要求:采用常压式液体加热技术,系统中具有双重减压放气装置,防止热胆爆裂。(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2.18、采用微电压无腐蚀电极技术,无电极腐蚀。(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3、过水容器、涉水零件及管道的要求
3.1 分别提供整机设备制造商申请办理的聚丙烯PP棉滤芯,椰壳活性炭滤芯,纳滤膜滤芯,滤瓶,加热内胆,热交换器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申请人为设备整机制造商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3.2 设备进水管道应单独设置,压力应为0.1MPa~0.4MPa,如果进水水压过低则需要安装增压泵。
3.3 设备中涉水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要求。
3.4 过水容器和连接密封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3.5 在设备中的过水容器、管道、阀门及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安装前应经冲洗、除油、除污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消毒后进行密封处理,并标识操作者的部门、工号、签字或印章。
3.6 新设备在使用前滤芯不应过水检测,各管道内部应无残余水滴,表面应干燥清洁。
3.7 设备应设有总净水量的计量装置,加装带有自动净水流量统计或运行时间计时(提醒滤芯更换)装置。滤芯应按照设计更换周期与实际工作参数综合考虑及时进行更换,避免二次污染。
3.8 其他与水接触的管道材料及部件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3.9 紫外线消毒装置使用寿命应≥8000小时,且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上注明的紫外线灯管使用寿命应≥8000h。
3.10 饮水设备涉水不锈钢部件应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不锈钢材质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280-2015的标准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部件应包含:波纹管、发热管、水嘴、水槽等涉水不锈钢部件)复印件。
4、出水水嘴的要求
4.1 每个出水水嘴具备智能杀菌功能(提供国家正规部门认定出具的技术证书材料或具有CMA标志的有效检验报告)。
4.2 专用水嘴的开关应灵活有效,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4.3 最边上两端水嘴距墙应≥200mm,水嘴间距≥350mm,高中学生适用的水嘴间距应≥450mm。
4.4 出水开关的高度应以用水学生平均身高设置,距地面0.7m~1.5m,为方便不同身高学生的取水设备应同时采用高低水嘴设计。
4.5 采用电动电磁阀控制的出水阀应符合JB/T 7387的要求,且应采用≤24V低压控制电磁铁。阀体开关寿命要求带压力开关次数应≥10000次。阀体开关离出水口≤150mm。阀体的塑料材料应符合GB 4806.7,金属材料应符合GB 4806.9,橡胶材料应符合GB 4806.11的要求。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的应符合GB 18145-2014第6章的要求。
4.6 每一个饮水处的所有水嘴同时出水的情况下每个水嘴出水流量应≥1.5L/min。
5、直饮水原水水源为自来水。所投产品出水水质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如在服务期限内有最新的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投标人应单独作出承诺达到新标准及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要求
6.1 给排水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 50099-2011中10.2和GB 50015-2003中5.7的要求。
6.2 输水管线的预埋施工应单独布管,不应固定在暖气、下水、电器、通风管道上,饮水管接头应设置在暗盒内。户内管线也应固定可靠,并同时设有保护槽或管,保护管线防止受力破裂渗漏,引起污染。
6.3 饮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按GB 50099-2011中6.2.2的要求,应距污水池、垃圾设施(桶、站、房)、理化生实验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25m.。
6.4 设备供水管道的零件在施工前应经清洗消毒,除油、除污,不能与其他生活用水的零件混用。
6.5 在进水口前应安装防回水的单向阀,用于清洗、排水和采样。
6.6 饮水处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无辐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面应有一定的疏水坡度且不能有积水。
6.7 电器电路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099-2011中10.3和GB 50254的要求。
6.8 接地装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 50169的要求。
6.9 安装位置应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配电箱等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同时应配置独立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每五年报废更新。
6.10 应在从施工安装验收后开始进行试供水48小时。
7、直饮水机配备要求
7.1 保证每50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
7.2 饮水设备水处理能力应满足:每人每天1L~2L(工作及学习时间)。
7.3 取水点设置位置: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等。
7.4 饮水取水处应有排队等候的空间,不应占用走道的疏散空间。
7.5 饮水取水点应远离污染源。
8、直饮水机运行环境要求
8.1 运行环境温度在-6℃~45℃之间。
8.2 运行环境的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0%。
8.3 饮水处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通电通水和排水的要求。
8.4 直饮水机设置应远离污染源。
9、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三龙头节能饮水平台和四龙头节能饮水平台的工艺流程图。
二、相关标准:
1、JY/T 0593-2019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
2、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3、《湖南省城市管理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43/T382-2021)。
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1〕14号。
5、《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所涉及的标准文件。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原建设部 原卫生部令第53号)。
若以上标准在采购进行时有更新或修改,以及新的行业标准办法颁发时,应参考最新的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所属行业
1
三龙头节能饮水平台
1.加热内胆容量:≥13升;
2.功率,电源:≤2KW,220V/50HZ;防护等级≥IP44;
3.出水方式:3龙头,3种水温(热水、温开水、常温水)可根据需求配置,温开水温度35-65℃可调,触摸式按键取水;
4.出水量:≥温开水60升/小时;
5.外形尺寸(mm):90×410×1300(±20mm);
6.不低于6级过滤:PP棉+活性炭+活性炭+纳滤+活性炭+紫外线消毒装置,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滤芯寿命应在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提供有效期内的设备整机制造商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批件内容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所投产品型号,批件内容注明的主要成分或部件必须含: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膜滤芯、椰壳活性炭滤芯、紫外线杀菌器、内胆;标明所投产品型号的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加热内胆容量≥13升,滤芯寿命在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出水龙头为3龙头,出水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标准要求;提供的批件及批件附件内容应清晰,辨识度高,主要参数突出标记。
7.所投产品净水产水效率应符合国家1级水效等级标准,提供具有CMA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报告显示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所投产品型号、水效等级为1级),和中国水效标识网产品备案信息网页(网页显示产品型号应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水效等级为1级)复印件。
8、提供所投产品的CCC或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所投产品型号,电源为220V/50HZ,功率≤2KW。
9、所投饮水设备采用塑料材料的涉水零部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材料部件应包含:滤筒、聚丙烯PP滤芯、电磁阀等)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10、所投饮水设备涉水不锈钢零件,应符合GB4806.9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材料部件应包含:水箱(内胆/水罐)、调温阀、阀芯、管材、热交换器、交换器接头、发热管、水嘴(龙头)等)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11、所投饮水设备涉水部件采用橡胶材料的,应符合GB4806.11的标准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部件应包含:胶圈)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6

12600
75600
工业
2
四龙头节能饮水平台
1.加热内胆容量:≥26升;
2.功率,电源:≤3KW,220V/50HZ;防护等级≥IP44;
3.出水方式:4龙头,3种水温(热水、温开水、常温水)可根据需求配置,温开水温度35-65℃可调,触摸式按键取水;
4.出水量:温开水≥72升/小时;
5.外形尺寸(mm):1250×410×1300(±20mm);
6.不低于6级过滤:PP棉+活性炭+活性炭+纳滤+活性炭+紫外线消毒装置,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滤芯寿命应在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提供有效期内的设备整机制造商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批件内容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所投产品型号,批件内容注明的主要成分或部件必须含: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炭棒滤芯、纳滤膜滤芯、椰壳活性炭滤芯、紫外线杀菌器、内胆;标明所投产品型号的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加热内胆容量≥26升,滤芯寿命在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出水龙头为4龙头,出水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标准要求;提供的批件及批件附件内容应清晰,辨识度高,主要参数突出标记。
7、所投产品净水产水效率应符合国家1级水效等级标准,提供具有CMA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报告显示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所投产品型号、水效等级为1级),和中国水效标识网产品备案信息网页(网页显示产品型号应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水效等级为1级)复印件。
8、提供所投产品的CCC或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所投产品型号,电源为220V/50HZ,功率≤3KW。
9、所投饮水设备采用塑料材料的涉水零部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材料部件应包含:滤筒、聚丙烯PP滤芯、电磁阀等)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10、所投饮水设备涉水不锈钢零件,应符合GB4806.9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材料部件应包含:水箱(内胆/水罐)、调温阀、阀芯、管材、热交换器、交换器接头、发热管、水嘴(龙头)等)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11、所投饮水设备涉水部件采用橡胶材料的,应符合GB4806.11的标准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部件应包含:胶圈)复印件,报告检验产品型号应覆盖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
25

13800
345000
工业
3
安装施工
包含给水、排水、电源、楼板穿孔与封堵、开槽复原等所有设备运行配套设施施工等所有耗材、人工及其它不可预计费用
1

48000
48000
工业
4
3年售后维保服务
包含滤芯更换1年4次,每月设备清洗消毒、巡检保养、维修,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等所有耗材、人工及其它不可预计费用
1

274350
274350
工业
总  计
742950
 
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三龙头节能饮水平台、四龙头节能饮水平台”。  
2、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与学校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1、本项目维护保养期为3年(耗材更换及设备维护),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产品的运输、施工及安装调试工作。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产品的制作及安装,在实施过程中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要求在施工地点设置的安全维护围挡,施工时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权拒绝采购人强令的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合同履行完毕,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责任因素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1.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直饮水设备售后运行维护制度、水质检验制度和管理档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直饮水的日常使用维护;定期对直饮水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并做好记录,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水处理材料和部件;对学校反映的直饮水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新设直饮水设备在开始供水前、直饮水设备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或停止使用7天以上(含7天)恢复供水前或更换水处理材料后应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应及时对水处理材料及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1.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学校建立有关直饮水卫生安全的制度,针对学校直饮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和措施。
1.7、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学校直饮水管理员的工作,耐心解答直饮水设备日常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疑问,必要时为学校直饮水管理员提供相关培训。
1.8、采购设备服务要求
(1)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服务要求及标准签订采购服务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
(2)成交供应商按学校的供水需求,提供科学规范的设计施工方案经卫健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进行施工。
(3)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学校指定的场地, 按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安装调试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
(5)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学校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如在长沙无服务站点的,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在长沙设立服务站点,或委托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进行服务,并在长沙地区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提供24h畅通的维修应急电话,有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并将维保服务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直饮机附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供应商须对上述(6)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供应商公章。已有服务站点的须对“在长沙地区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等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在服务期内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设备、饮水质量、人身安全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服务期内直饮水机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以保障学校师生的正常饮水的情况下(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如因设备为人为损坏,成交供应商先进行维修或更换后,所需费用由学校支付,并由学校再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人员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就直饮水设备的使用操作、日常清洁及维护、一般情况下的故障处理等方面免费培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安装时接水、接电、机房布置,废水排除、增加压力设备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供包含文字图片等直饮水设备的全套使用说明书。
(12)所投产品的服务体系:自建或与第三方签订服务的售后点应该在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出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问题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最迟24小时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对每次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回访,建立评价机制。
(1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365服务热线,当学校直饮水机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反映并得到处理。
(14)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回访,最少一学期或一季度一次,调查学校师生对于饮水设备、维保服务的看法和意见,出具调查报告,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师生提出的有意义的修改意见进行设备和服务上的优化。
(15)供应商应承诺中标期满后,后续服务如若未中标,也应向采购人及时优惠提供相关服务及直饮水机配件,供应商应提供直饮水机配件及相关服务的优惠价格表。
(16)成交供应商应协助学校建立直饮水机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要求。应设立运行记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保养记录。
(17)水质自检要求: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学生在校月份不定期对所服务的学校采集水样进行自检(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水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文档应当完整清晰,并按时交由学校永久保存,学校应同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自检取样位置由学校任选,采样过程由学校全程监督,检测报告单要有被检单位、检测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论、检测人、检测部门盖章等信息。若检测水质不合格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暂停设备使用,立即进行问题排查及处理,在水质恢复正常后,应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每周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一月后水质未出现问题则恢复为常规检测要求。若直饮水机出现零部件老旧损坏、损耗过大、线路老化等问题,即使不影响出水水质,也应及时更换。
(18)成交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及时做好滤芯更换,维护保养及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开学正常供应合格直饮水。
(19)供应商所投饮水设备应具备水质在线检测功能,水质实时检测项目至少应包含:溶解性总固体和CODMn等3项内容以上,并能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具备CMA认证标志实时在线检测报告,水质实时检测情况应满足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在手机端随时扫码或进入链接查看的要求。(须提供具有CMA标志水质报告在线查看二维码或链接,以及水质检测数据和水质报告的全部内容复印件。水质报告内容对应的产品型号应覆盖所投产品型号)
(20)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饮水设备水路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所有过滤滤芯的更换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和使用时间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
(21)耗材更换:成交供应商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耗材,针对消耗量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须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及时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弃耗材应做好标签(名称、更换日期、更换人),与更换记录一同交由学校保存。
(22)人员要求:要求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维保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到学校进行设备消毒、检查和维护时统一穿着本企业的服装,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和健康证等)在学校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方可进入校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不影响学校师生的饮水需求和日常教学活动。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如有更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学校,提供更改的服务人员信息报备。
(23)重大活动(如“三考”)开展前成交供应商须对直饮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重大活动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派人驻守,确保直饮水供应万无一失。
(24)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及时查明原因,若因设备问题导致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消除污染,解决问题,更换全新的饮水设备,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若非设备问题导致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学校处理此事件,在水质回复正常后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饮水设备未出现问题,且出水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在学校停水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学校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25)成交供应商应有停水应急处理预案,在学校停水时能提供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2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健康饮水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饮水教育宣传工作及活动。
(27)成交供应商应有自检能力,有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能进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PH值、臭氧、耗氧量等指标的检测。
2、质量保证
2.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供应商应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出水水质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2.2 、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三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含易损件和耗材),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采购单位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六、验收标准:
1、验收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家委会代表、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供应商应向学校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疾控中心水质检测全分析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学校验收时审查(水质检测按照CJ 94-2005标准,若验收时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饮水设备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学校原因造成的,由学校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标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水质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学校留存。
6、成交供应商在学校的饮水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7、验收时的检验标准及方法参照JY/T 0593-2019执行,若验收时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8、供货完成且安装调试完毕后6个月内组织验收。 
9、验收方式:按政府采购的一般验收程序验收。
10、项目验收后,由长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长沙市教育局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付款依据。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
1.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条件: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式供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完成后,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含辅材),质保期(或服务期)内设备维护,配品配件(易损件),耗材,验收,培训,管理,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行业的发展自觉做好学生健康饮水、饮水设备的升级改造,保证水质优于同行业标准。采购人因办公楼、教学楼、教学用房等实施提质改造或新建的,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拆装原设备。新增设备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另行支付,需实施政府采购的依法采购。
4、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须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采购人及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建设好本项目,出水水质必须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履约,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报长沙市教育局及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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