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集团“廉洁圳能量”微视频拍摄服务第一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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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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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征集单位: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JT-2024-ZN-FGCFW-017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集团“廉洁圳能量”微视频拍摄服务 | ||
项目编号 | JT-2024-ZN-FGCFW-017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5-14 10: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5-17 10: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5 | ||
采购单位 |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内容,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土廉洁文化资源,运用微视频(3分钟以内)形式,创作一部廉洁文化优秀作品。 2.该项目报价应低于在10万元。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应征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组织; 2.应征人应具有拍摄视频或者微电影的资质; 3.近3年来,应征人应拍过类似视频或者微电影至少一部。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应征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报价(含税); 3.近3年来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近一年来应征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复印件(从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网或信用中国截图或下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备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