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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控股一分农职大二期项目(B标)宿舍楼工程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采购计划任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截止时间:2024-05-18 15:00:00
正文内容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B标段)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工程造价:23902.87万元
建筑规模:76595.40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8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8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工程范围

备注
土石方开挖及外运专业分包工程
场地内的土石方工程(含开挖、清淤换填、运渣、卸渣装载、运输、降水、爆破、预留回填土等工序);包括指定范围内的土石一次或多次运输、装卸等土石方的开挖、基地夯实、修理边坡、清理现场、场地平整,基坑清理等全部施工工序及承担政府规定的一切费用

借方回填
基坑支护
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挂网喷砼支护等项目施工。基坑坡顶、坡脚设置排水沟,并对基坑坡顶的地面作硬化处理,在基坑底周边设截水沟,30米左右设一个集水井。具体做法详见12#13#基坑支护平面图图号3;教学实训综合楼基坑开挖图图号56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人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每月25日)计量工程量及金额、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含工程变更及签证增加的合同价款等)的80%。(注:工程变更及签证增加按审核完成量的70%计)。
2、本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15个工作日,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合同价款的85%。
3、本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资料整全后递交业主及第三方审定。分包人配合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及第三方审计进行结算审定。建设单位审定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后且支付工程款到承包人的账户后,承包人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最终结算价款的95%(含已支付工程款项,剩余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5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在承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前3个工作日内,分包人必须把与该次拨款同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给承包人。如未按时提供增值税发票,承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下一次工程款直至分包人提供合格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且不属于承包人违约。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签署分包人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进度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支付供方的情况,分包人不得追究需方责任,但分包人有义务会同承包人,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 396833384@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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