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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2024-JQ41-W102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Q41-W1022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明细表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
(元)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交付(实施)时间
1
一次性降解餐盒
≥1250ml
详见附件
200套/箱
280
219.40
61,432.00
61,432.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2
一次性降解餐盒
≥650ml
详见附件
300套/箱
3455
215.00
742,825.00
742,825.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3
一次性降解餐盒
≥750ml
详见附件
300套/箱
335
160.90
53,901.50
53,901.5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4
一次性降解餐盒
≥900ml
详见附件
200套/箱
352
245.20
86,310.40
86,310.4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5
一次性降解餐盒
≥1300ml
详见附件
200套/箱
2808
353.00
991,224.00
991,224.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6
一次性降解餐盒
≥1200ml
详见附件
200套/箱
375
332.60
124,725.00
124,725.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7
一次性降解餐盒
≥350ml
详见附件
400套/箱
1875
173.60
325,500.00
325,500.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8
一次性降解餐盒
≥450ml
详见附件
400套/箱
4095
204.80
838,656.00
838,656.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9
一次性降解餐盒
≥650ml
详见附件
300套/箱
5712
231.66
1,323,241.92
1,323,241.92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10
一次性降解餐盒
≥90ml
详见附件
1000套/箱
19
160.00
3,040.00
3,040.00
下达送货需求5个工作日内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分包,总预算455.09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交付时间地点:按照需求方提供的收货地址执行(辽宁省沈阳市),供货方免费安装调试,配合需求方完成检查验收等工作。
(七)★交付实施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按时完成货物配送工作,交付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3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报价要求:报价应当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和税金。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涉密要求:供应商知悉应当承担的涉密义务,如违反一下条款,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收采购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 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供应商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涉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涉密管理制度,设置涉密部门,配备涉密人员,开展涉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采购单位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涉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未经采购单位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得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涉密信息。采购单位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涉密信息,采购单位明确表示无需涉密的信息除外。
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涉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涉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涉密信息。
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涉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涉密义务。签订本合同前,供应商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涉密义序及其成本,无须采购单位另外支付涉密相关费用。
(十二)专利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物质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控告,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合同履约要求
1.交付验收
物资交付前,乙方应当对物资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在交货时乙方应当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甲方在交货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资、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具体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甲方规定程序执行,乙方配合实施。
2.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物资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甲方任务实施,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甲方需要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金额的5%。
3.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上级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同等权限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涉密和专利权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控告。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九)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现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zcgxq01@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期限:
2024年4月30日8:00时至2024年5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
意见反馈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医院
联系人:回助理、许助理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bzcgxq01@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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