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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役护栏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及提升成套技术研究(实车碰撞试验部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役护栏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及提升成套技术研究(实车碰撞试验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役护栏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及提升成套技术研究(实车碰撞试验部分)
2、招标编号:GSZ-2023-300
3、项目概况
2022年2月,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高速公路要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等要求,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提出“开展针对性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输、防护需求适应情况,适应性不足、确需升级改造的,要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护栏改造方案,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本项目针对护栏提升改造方案,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和计算机数值仿真模型分析结果,建立SB级波形钢护栏、A级波形钢护栏、SS级桥梁混凝土护栏、SB级免翼墙过渡段、SS级低变形量中分带护栏、TS级吸能式护栏端头足尺试验模型。根据《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包括试验相关细则)(JTG B05-01 2013),在最不利工况下,开展实车碰撞试验,验证护栏安全防护能力,并根据碰撞试验结果,优化护栏结构设计,提高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
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役护栏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及提升成套技术研究(实车碰撞试验部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SB级波形钢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2)A级波形钢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3)SS级桥梁混凝土护栏碰撞试验及分析(2次)
(4)SB级免翼墙过渡段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5)SS级低变形量中分带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6)TS级吸能式护栏端头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4.2 服务要求:
(1)开展实车碰撞试验前,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完成护栏数值仿真模型检验及优化工作。
(2)中标人需根据数值仿真模型,完成SB级波形钢护栏、A级波形钢护栏、SS级桥梁混凝土护栏(2次)、SB级免翼墙过渡段、SS级低变形量中分带护栏、TS级吸能式护栏端头实车碰撞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4.3 服务期限:18个月。
4.4 服务地点:中标人实车碰撞试验场。
4.5 鉴于碰撞试验的不确定性,中标后采用单价合同模式,根据中标人的报价和实际开展的碰撞试验组数据实结算。项目总价及单项试验最高限价如表一所示。
表一 项目总价及单项试验最高限价表

序号

试验项目

含税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SB级波形钢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50.00

 

2

A级波形钢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40.00

3

SS级桥梁混凝土护栏碰撞试验(2次)及分析

140.00

4

SB级免翼墙过渡段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43.00

5

SS级低变形量中分带护栏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62.00

6

TS级吸能式护栏端头实车碰撞试验及分析

64.70

合计

399.70

注:上述最高限价为含税价,且包含开展实车碰撞试验所需的样品加工、施工及实车碰撞试验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或直辖市)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且检测项目/参数应包含公路护栏、护栏端头。
(2)投标人须拥有实车碰撞试验场。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次公路护栏实车碰撞试验。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的,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3300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 fjcqjy.com/)、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湖社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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