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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ZFG2024089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13.31
万元,招标人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FG202408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发改投资(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华 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工 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段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书面立项批复,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若本项目未取得上级公司立项批复,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 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期间所产生的 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
2.3.项目概况: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规划额定容量60MW,项目分 两期建设,一期额定容量为49MW,于2023年12月并网发电,二期额定容量为11M W。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11MW)项目建设。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建设规模为11MW,电站场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 宁县境内,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华宁县盘溪镇山后村东侧附近的坡地上,场址地 理坐标介于东经103°7′33.91″~103°8′24.43″、北纬24°16′53.16″~24°17′33.29″之间,场地海拔在1240m~1413m之间。场址区山坡的坡度较平 缓,地势开阔,周围无高大山体或建筑物遮挡。从地形条件分析,场址具备光 伏阵列布置的地形条件。
根据场址的地形地质条件,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1MW,光伏装机容量为13.846MWp,最终建设规模,待设计联络会(设计审查会)确定。初步规划光伏发电系统 共有7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利用现有一期已建设的35kV开关站1座,汇集该项目 所有电力后,以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盘溪变电站,线路长约为8.7km,最终接
入系统方案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2.4.招标范围: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11MW)工程总 承包项目在招标人办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展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全部设备 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 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 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 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 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砍伐证办理、地方关系协调等。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总承包工程(二期)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 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光伏电站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 扩建道路,含原有道路因运输破坏后的修复、运输线路清障等),35kV集电线 路、光伏阵列、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箱变基础等),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加工厂与堆场修建,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厂区围栏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光伏电站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用 182mm硅片封装不低于575Wp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一期35kV开关站的必要改 造、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分接箱、集电线路(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 频监控系统、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光伏阵列施工调试、场 内集电线路施工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试运行、消 缺、240小时试运行等。
(4)光伏方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架空线路或地埋电缆)、消防设施及防洪、排水措施等。
(5)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防雷系统、职业健康设 施的施工、监测、验收、备案(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及相应所有前置工
作)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供电、供水工程。
(7)本工程需要满足招标人省级集控中心(昆明集控中心)的接口技术要求。(8)招标人负责永久征地手续办理,承担建设永久用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租 金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
投标人负责配合项目建设永久用地和租赁土地的手续办理及相关征用工作;负 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等工作;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 桩、拉线及影像留存等;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 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 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等工作(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 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赔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承担 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土地测绘费、勘测定界费、管理费、人员配合费等一切 费用;投标人承担所涉施工所用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责 任。
(9)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光伏电站原有水系的影 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 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 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10)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 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 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 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 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 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 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13)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 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
程同步实施。
(14)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 承担相关费用。
(15)投标人负责施工期水环保监测,编制施工期水环保监测报告以满足水环 保验收要求。
(16)配合项目前期专题报批。
(1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 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 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备注:投标人需对进场道路进行详细的道路勘察,并根据勘察情况对进场道路 进行施工设计并办理施工所需相关手续,以满足大件运输的需要。
具体技术要求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全容量并网:2024年8月1日
本项目总工期1个月,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招标人/ 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6.质量要求及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 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 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 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 经济指标达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 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关键设备的采购需通过招标人审核。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 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 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 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 材料)。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须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 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 料)。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 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 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 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 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3.2.5项目总工程师:拟委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 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 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或以上。
3.2.7财务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 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 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8:00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30分,登 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 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 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 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 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 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 标文件,以确保上传
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6.3
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 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 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 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 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 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 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 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 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 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地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 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 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沈灿、邱海旭、宁威、蔡慈进、杨映琨、夏晔、庄艳兰、曹魁、申靖、曾 桂华、赵德武
电 话:(087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电话:0871-631358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
沈灿、邱海旭、宁威、蔡慈进、杨映琨、夏晔、庄艳兰、曹魁、申靖、曾桂华、赵德武
电 话: (087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FG202408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资(20 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 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段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书面立项批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本项 目未取得上级公司立项批复,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 结果,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期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 补偿。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
2.3.项目概况: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规划额定容量60MW,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额定 容量为49MW,于2023年12月并网发电,二期额定容量为11MW。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11MW)项目建设。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建设规模为11MW,电站场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境内,光伏电站 场址位于华宁县盘溪镇山后村东侧附近的坡地上,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7′33.91″~103°8′24.43″、北纬24°16′53.16″~24°17′33.29″之间,场地海拔在1240m~1413m之间。场址区山坡的坡度较平缓,地势 开阔,周围无高大山体或建筑物遮挡。从地形条件分析,场址具备光伏阵列布置的地形条件。
根据场址的地形地质条件,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1MW,光伏装机容量为13.846MWp,最终建设规模,待设计联络会(设计审查会)确定。初步规划光伏发电系统共有7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利用现有一期已建 设的35kV开关站1座,汇集该项目所有电力后,以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盘溪变电站,线路长约为8.7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 12 —
2.4.招标范围: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11MW)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人办 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展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 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 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砍伐证办理、地方关系协调等。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总承包工程(二期)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 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等现场服务工作。
(2)光伏电站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含原有道路 因运输破坏后的修复、运输线路清障等),35kV集电线路、光伏阵列、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电缆 分接箱基础、箱变基础等),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加工厂与堆场修建,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 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厂区围栏等所有需要 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光伏电站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用182mm硅片封装不低于57 5Wp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一期35kV开关站的必要改造、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分接箱、集电线路(架 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系统、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光伏阵列施工调试、场内集电线路施工调试,光伏电站整体 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试运行、消缺、240小时试运行等。
(4)光伏方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架空线路或地埋电缆)、消防设施及防洪、排水措施等。
(5)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防雷系统、职业健康设施的施工、监测、验收、备 案(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及相应所有前置工作)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供电、供水工程。
(7)本工程需要满足招标人省级集控中心(昆明集控中心)的接口技术要求。
(8)招标人负责永久征地手续办理,承担建设永久用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租金以及涉及的相关税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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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负责配合项目建设永久用地和租赁土地的手续办理及相关征用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 政府及村民的协调等工作;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等;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 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 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等工作(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 墓等)赔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承担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土地测绘费、勘测定界费、管理费、人 员配合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承担所涉施工所用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9)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光伏电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 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10)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 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 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 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 施。
(13)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书),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14)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投标人负责施工期水环保监测,编制施工期水环保监测报告以满足水环保验收要求。
(16)配合项目前期专题报批。
(1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相关手续办 理及变更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 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备注:投标人需对进场道路进行详细的道路勘察,并根据勘察情况对进场道路进行施工设计并办理 施工所需相关手续,以满足大件运输的需要。
具体技术要求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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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全容量并网:2024年8月1日
本项目总工期1个月,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招标人/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 准,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6.质量要求及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 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 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 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关键设备的采购需通过招标人审核。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 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 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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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 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 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 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 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 材料);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
3.2.4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 证明材料)。
3.2.5项目总工程师:拟委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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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 证明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 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或以上。
3.2.7财务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 标截止日止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 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 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8:00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30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 fwpt-home-
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 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 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 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9时00分;
6.2
— 17 —
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 pt-home-
web/#/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 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 传
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6.3
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 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 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 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 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 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 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地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
web/#/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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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 楼)
联 系人:沈灿、邱海旭、宁威、蔡慈进、杨映琨、夏晔、庄艳兰、曹魁、申靖、曾桂华、赵德武 电 话:(087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电话:0871-631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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