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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209060003-1
采购人(全称):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龙湘河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90600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项目清单计价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9 —— 2028-01-09
3.2 履行地点: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建筑及文物保护范围内绿化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含所有辅材)购置、设备运输保险保管、项目施工(安装)、标准附件、专用工具、现场施工围挡(如有)、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所有人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前的所有费用。无论设计变更与否,甲方不再支付合同总价之外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工前支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终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下合同金额的3%,在五年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湖南龙湘河白蚁防治有限公司:190403130902488783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对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白蚁危害防治与监测项目的结果,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2011)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要求。
(2)采取治理措施,整体防治范围内,治理效果达到每平方98%的无害率,且五年内无白蚁危害。
(3)治理中使用的白蚁防治药物应完全符合“POPS国际公约”的高效环保要求。治理中使用到的药物应该为目前国家允许使用的高效低毒型杀白蚁药剂,不应对古建筑木构件产生不良影响,不污染环境。
(4)符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文件及规定,达到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行业现行质量标准。(5)药物要求:
①.白蚁防治工程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理》。
②.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
③.所使用的药物必须标明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和出厂日期,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检测合格证。
④.白蚁防治使用的药物必须遵循“高效、低毒、对环境友好”的原则。
⑤.不同类型的药剂严禁擅自混配使用。
⑥.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地下水及现场的具体情况,需要对药剂的使用浓度和剂量进行调整的,必须严格控制调整幅度,同时作好详细的配置和使用记录。
⑦.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剂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⑧.在消除蚁害过程中,禁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考核方法:对每次防治有记录,隐蔽工程有业主签认,监管点布设有标识。并向业主提供相关信息以备现场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施工照片,施工视频,施工人员、施工时间、蚁巢编号、深度、直径等信息;蚁源区药物灌注、坝面施药、投放 毒饵诱杀包、毒土隔离带等信息。
①.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申请验收。
②.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③.验收过程中对设备质量产生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施工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相关图纸和施工说明书等反应房屋情况的资料;(2)做好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开展;(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白蚁危害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对乙方投放的灭虫药物、器具不得随意移动清除,若因此造成治理效果不佳责任不在乙方。(4)服务期内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发生的情况说明,并为乙方提供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回访的方便;(5)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享受按双方约定获取服务报酬的权利;(2)切实做好白蚁防治,确保进行过白蚁危害综合治理过的建筑或木构件在本工程服务期不发生蚁害(自本工程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施工结束后,因甲方擅自更改防治综合治理过的构建而引起的蚁害除外);(3)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造成甲方的物品及设施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人民路34号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郊乡长丰村五组141号

法定代理人: 陈国强 法定代理人: 曹金和

委托代理人: 邱杰 委托代理人: 曹依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667234

传真: 0731-837719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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