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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镇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镇供水工程已由秭水函[2023]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镇供水工程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秭归县九畹溪镇,本项目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主要由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组成,其中水厂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传统水厂1座,处理规模为2500m3/d,水厂厂区占地面积2400m2;配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配水管网及高位水池,输水管道为无缝钢管,配水管网全长约34.54km。
2.3招标范围:
1.施工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无缝钢管制造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无缝钢管的制造、安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2.4履约期限(工期):3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目标: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无缝钢管制造任务的成员方)须为所供无缝钢管制造商且所供无缝钢管须检验合格,并承诺所供无缝钢管产品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上传检验报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
7.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主要负责人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施工员、质检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1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03月-2024年05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拟派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施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联合体协议书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7日08时30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
7.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2信息发布媒介: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集团办公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18-5号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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