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茆镇美好乡村项目2023年义圩村新树村旭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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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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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白茆镇美好乡村项目2023年义圩村新树村旭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3SZ056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410号) | |
标段名称 | 白茆镇美好乡村项目2023年义圩村新树村旭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5GC2023SZ056801-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复兴大道北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芸1396602019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1.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吴辉 | |
证书编号:皖23418189840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工程第一、二标段-1标段 2)岳西县衙前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种植产业开发项目-毛尖山乡平精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阜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1.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韩鹏飞 | |
证书编号: 皖234131457403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严店乡雨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刘河片区) 2)恩施市盛家坝集镇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严店乡雨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刘河片区)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耿鹏彬 | |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6819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经开区万春街道“散居点”净水工程;2)惠生联圩二坝镇外护圩(水楼部分区域)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经开区万春街道“散居点”净水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奖项公示: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全椒县站前路道路及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 2022年度黄山杯(省优质工程) 2022年9月; 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包河区西安路(黑龙江路-巢湖南路)、泰山路(花园大道-黄河路)道排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2021年11月;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 2017年-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2019年4月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