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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招标公告次招标)

为全面掌握我县林草种质资源现状,切实加强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二)建设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地点:长丰县行政区域内

(五)最高限价:24万元。本项目报总价,有效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的,按资质高、技术力量强、业绩多的顺序,优先选择。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

(七)付款方式:费用分两次支付,2024年外业完成后支付中标价70%,2025年全部完成并通过评审后支付中标价30%。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草业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

(三)具有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林草种质资源调查、种子源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或保护规划、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相关项目任意一个项目业绩;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服务需求

林草种质资源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物种安全、粮油安全、能源安全和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资源。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2022〕25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

(一)调查对象:

1、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全面调查原始林、天然林、天然次生林以及人工林中野生树种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长情况等;

2、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该类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等;

3、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对收集保存在种子园、树木园、植物园、采穗园、繁育圃、良种基地等专门场所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调查、登记;

4、古树名木,查询登记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的现有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和补充调查;

5、珍稀濒危类植物、主要乡土树种、特有(色)树种、特色草本以及极小种群等优良林分和优良单株等;对省级方案此类别调查中我县存有的树种(草本植物)选择优良林分、优良单株、野生样方等开展调查。

6、湿地、栽培草地的草种质资源,调查该类资源的数量、类型、分布等;

7、收集保存的草种质资源,对该类资源进行登记、保存;

8、主要乡土优良草种;

(二)服务内容

1、依据业主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制定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规划,报业主方后序时推进。

2、外业调查任务:全面查清长丰县内野生的和人工栽培的林木种质资源种和种下等级的树种、分布(含栽培)地点或区域、面积及数量、生长状态、适应性和利用价值等情况;重点国家、省级保护的珍稀濒危树种与古树名木、已收集保存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地点、保存单位、面积、数量、生长和保护现状等;湿地、栽培草地、收集保存的草种质资源及主要乡土优良草种的类型、数量、分布等;采集标本、种子等种质资源和DNA分析样品材料并进行安全保存。

3、内业整理任务:普查过程中野外调查数据、各类图片资料、内业汇总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成果报告等各个环节的所有调查数据、信息和成果,均须分类建档保存。

(1)外业调查表整理

核对外业工作调查的内容、范围及各类调查表,补充外业无法完成和遗漏调查内容,对外业调查表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后整理成册。

(2)影像整理

对拍摄的影像进行归类,并备份。核对影像资料的编号、种质名称与外业调查表相一致。

(3)凭证标本鉴定与整理

整理制作标本,组织鉴定并妥善保存。

(4)数据整理与统计分析

根据统一编制的《安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规范录入信息。以物种为单位,统计每个树种种质资源名录和分布图;珍稀保护树种的名录及分布图;优良林分的数量和面积及分布图;优树的种类、数量、分布图等内容。对县内发现新分布、新引种的种质资源要单独列出。

(三)成果要求

确保所有调查成果资料全部通过省林业局和国家林草局的检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调查工作结束,需完成提交以下调查成果资料:

1、完成《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包括林草种质资源调查成果图、种质资源调查原始记录档案);

2、编制《长丰县林草种质资源名录》;

3、专项调查报告,包括优良用材树种、观赏植物、特色药用植物、特色林业经济作物、湿地植物、古树名木、重要保护野生植物等种质资源调查分析报告;

4、按照安徽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APP要求,上传林草种质资源调查信息;

5、一套规范的植物蜡叶标本(约200份);

6、编写《长丰县重要林草种质资源图鉴》(图文并茂,植物种类约200种)(提供10本纸质装订本,并提供电子版)。

(四)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为保障项目质量,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并对项目负总责任)、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采集数据的上报等事宜) 1 人、质量负责人 1 人(负责外业品种的认定及内业资料的整理等事宜);专业技术人员不少

于 6人;外业调查人员需购买野外作业意外伤害险、配备相关劳保用品、需掌握相关树木识别和分类、抽样规程及方法等有关知识和技术标准。

2、技术要求:外业调查视调查对象不同,严格依据《安徽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手册》进行分类调查且按该技术规程做好调查表登记录入工作,同步应用安徽省林草种质源信息采集软件进行数据的采集和上报。

3、普查标准:执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参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的通知(林场发〔2016〕77号)及《安徽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手册》要求实施。

4、保密要求:本项目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资料以及本项目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影像、图片、数据、文字,普查成果等资料。不得扩展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人,不得擅自复制刻录、拷贝、翻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转让或转借。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参与调查的所有人员,在调查开展前均要签署保密协议。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点

文件递交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北部综合楼80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6684368

五、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北部综合楼8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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