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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社区矫正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肥高新区社区矫正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3AGGFN00173-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高新区社区矫正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3AGGFN00173
四、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社区矫正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中心)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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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半岛路9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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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高新区社区矫正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通过走访、座谈、个别约谈、查阅调取相关资料、对接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协助社区服务中心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组织召开由社区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有关单位、部门和社区居民代表等参加的评议会,对适用社区矫正可能产生的社区影响、再犯罪风险以及社否具备监管教育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1.2.2.2协助建立矫正小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协助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建立矫正小组,矫正小组成员应当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的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可以包括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等。1.2.2.3社区矫正方案的制定、调整和落实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之日一个月内,制定矫正方案。按照矫正方案,开展个案矫正工作;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和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1.2.2.4分类管理综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结果,以及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接受矫正服务的日常表现情况和日常管理考核等情况,从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及日常考核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在采购人的指导和建议下,最终确定服务对象分类名单。从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性别、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及日常考核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分类管理名单。根据分类管理名单,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分类管理的规定,提供一系列专业服务,其中每月至少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单位或就读学校1次(严格管理的人员每月2次),并做好记录。1.2.2.5专业服务(1)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每个社区全年集中教育不少于12次)拟定集中教育计划,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切实需求出发,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婚姻家庭、亲子关系、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多方面内容。(2)心理矫正服务(以个案、小组、讲座的形式,全年服务人次不少于全区在矫人数的85%)组建有专业资质心理咨询师团队,采用驻点在综治中心的形式根据入矫后矫正对象填写的心理测量表开展心理矫正服务,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增进心理成长、促进人格完善,并于每季度形成心理矫正工作分析报告。(3)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全年不少于4次培训,就业指导按需全年提供)从服务对象需求出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链接社会资源,为有就业要求的矫正对象提供实习及工作的信息和资源,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4)困难帮扶服务(受益人数不少于总人数20%)协助由于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或其他低收入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物质帮助或心理支持,以维持最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链接其他社会资源对其进行帮扶救助。(5)社会关系修复。组建社会工作室,依托社会工作室开展服务,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修复与家庭、社区、社会的关系,利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的方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区生活,重建社会支持系统,恢复和发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6)开展工作培训与督导(全年不少于12次)。乙方应当为驻点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工作培训与督导,并且保存过程记录。驻点工作人员应遵循和倡导社会工作基本伦理和价值观,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开展服务工作。(7)根据矫正需要,针对重大节日或有意义的主题节日,比如“国庆节”、“雷锋日”、“国际戒毒日”等,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并在社区内进行宣传。(8)其他服务从调研需求分析出发,开设健康类、法律类、专业技术类、能力提升类等类似需求课程,供服务对象自行选择课程,请相关专家为服务对象授课。1.2.2.6项目服务宣传全年省级及以上级别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市级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受市司法局认可的宣传报道不少于12篇。1.2.2.7人员配备(1)本项目须配备9名驻点工作人员,有一年以上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5名具备两年以上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至少一名驻点工作人员具备专业心理咨询资质的工作人员。所有驻点人员由乙方提供体检结果报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驻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整,限时配齐符合标准的工作人员。(2)合同签订后乙方所配备的团队人员,要与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名单统一,不得在成交后随意更换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要报各社区服务中心初审,区综治中心审批。(3)所有驻点工作人员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至所属社区服务中心,由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进行考核,乙方须提交年度总结至甲方。(4)实行奖惩制度。驻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及社区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考勤由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月度打分。对于无故缺岗的工作人员,在支付季度项目费用时按照一人缺岗1天扣除100元违约金;连续请假超过2天,在支付季度项目费用时,按照一人请假1天扣除100元违约金的标准计算。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比武活动,对于比武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5)驻点人员所需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由乙方自行提供。1.2.2.8考核要求甲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社区矫正服务中标单位考核细则》要求,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考核。考核工作按季度开展,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考评结束后全额支付当季度款项,考核得分为80分(含80分-90分,发放当季度应付款项的90%;考核得分为70分(含70分)-80 分,发放当季度应付款项的80%;考核得分为60分(含60分)-70分,发放当季度应付款项的70%;考核得分不满60分,发放当季度应付款项的50%。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5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高新区 3.服务方式: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规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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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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